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姻诈骗案标准是什么?

婚姻诈骗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第一,从犯罪故意产生的时间上看,以婚骗财的诈骗犯罪的犯罪故意往往产生在婚姻关系成立之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犯罪故意是认定婚姻诈骗犯罪的重要构成要件。第二,在客观行为上,采取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了被害人的信任。通过欺骗手段获取财物之后,行为人将财物用于个人挥霍。为了掩盖诈骗事实,更加取得被害人的信任,行为人有时也会将骗取的钱财少量花在被害人身上,但钱财在实质上仍被行为人个人控制和支配。第三,从骗取的财产的所有权上看,所骗取的财产是一方婚前财产或是与被害人有关系的其他人的财产,并非属于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第四,案发后,参考被害人的态度,司法机关可以考虑是否有追诉犯罪的必要,以达到法制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现在很多人把这结婚的手段来自对方进行诈骗财产。对于诈骗财产的相关事实只要属实就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量刑判决。且犯罪嫌疑人需要归还受害者的相关财产。对于婚姻诈骗案件来说,一般是女方居多,当然也有男方被诈骗。无论是男女在婚姻之中都需要进行谨慎防止被诈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取保候审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取保候审也是属于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但却是一种有利于行为人的措施,在被采取了其他措施之后只要符合申请条件的,那么就......


·哪些情况下能取保候审
      哪些情况下能取保候审一、哪些情况下能取保候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5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在一般情况下,适用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


·一、宁波离婚小孩最低抚养费如何计算?
      一、宁波离婚小孩最低抚养费如何计算?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


·常见广东农村房产纠纷案例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
      常见广东农村房产纠纷案例相关法律问题有哪些?无论是从开发商处购买还是个人之间进行二手房交易,都可能出现纠纷。购房特别是购买特殊房产前,需要了解......


·童工的法定工作时间是几个小时?
      童工的法定工作时间是几个小时?童工是禁止被雇用的,更谈不上童工的法定工作时间。所以童工不存在法定工作时间。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


·怎么判断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都属于故意犯罪,但这其中也有一部分属于过失性犯罪。司法实务中,对犯罪人的主观形态进行认定是很重要的。其中故意杀人罪中......


·企业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企业偷税漏税的处罚标准是什么?1.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车辆怎么写?
      一、根据法律规定财产分割车辆怎么写?1、可以约定归一方所有,然后给另一方一定数额金钱补偿,也可以将车出售然后双方分钱,总之协议可以按你们双方意......


·公司法人去世了注销重不重要?
      公司法人去世了注销重不重要?我们您都知道,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公司,在有了公司法人之后才可以正式开始运营。但是,如果公司......


·五险一金需要什么材料
      随着经济的发展,现在企业,事业单位,公务员等的福利待遇也越来越好了,基本上很多的岗位都会有五险一金的福利制度。当你的岗位有五险一金制度时,你......


·怎样的网贷属于违法的 一、网贷违法的行为 (一)为自身或
      怎样的网贷属于违法的一、网贷违法的行为(一)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解读:防止非法融资。(二)直接或间接接受、归集出借人的资金;解读: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