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买房备案了还需要网签吗?

一、买房备案了还需要网签吗?买房是需要进行网签的,不管是买二手房还是买新房,都是需要网签的,网签有一个很大的作用,就是防止“一房多卖”,如果一套房子已经网签了,那么是不能再次进行网签的,网签是可以进行撤销的,撤销后可以再次进行网签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商品房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和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备案。如今购房合同都是实行网上备案。二、买房的时候还需要注意什么?1、不要看房屋价格来区分地段的优劣地段的优劣只是相对的,区分地段优劣要结合需求进行,要是你是自住买房,只要交通通达时间与生活配套设施,能够满足职场要求以及日常生活所及就可以了,不需要花很大的价钱去买在市中心或者交通枢纽地段。2、不要以城市功能区判断配套成熟与否现在城市各项功能区也在不断更新,但是商务区不一定适合置业,商务区都只是经济增长点的设置而已,与买房关系不大。但是很多开发商都会将商务区作为楼盘的一大卖点,甚至将其作为利好因素计入了房价。所以买房不要以城市功能区判断配套成熟与否。3、谨慎认识赠送的所谓附加值现在很多人买房都会将公摊面积考虑进去,很多精明的开发商为了消除消费者对公摊过大的顾虑,就很有可能推出政策说免公摊销售;为了消除人们对电梯维护费的顾虑,开发商也可能会推出免除几年的电梯维护费用的策略,但是其实这些都是短期行为的刺激销售政策,从长远来看意义也不大,毕竟大家又不是只住几年就不住了。还有一些精装修的房屋,还会打着买房送家具,送电器等旗号,事实上销售前计价稍微提升一点,就足以将这些支出打进房价。4、小心房屋面积误差房屋的面积都会在合同中约定,而为了避免面积出现误差,注意合同细节的人也会在合同中注明出现面积缩水时的处理方法,若没有约定,出现缩水情况时只能购房者自己吃哑巴亏了。正常处理方法是,如果面积误差绝对值小于3%,则按照面积差结算房款,若面积误差绝对值大于3%,则购房者有权要求退房。5、仔细阅读合同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的条款也要一条条理解。很多业主维权事件中,都会以没看清合同条款作为抗辩理由,但“没看清条款”这一理由在法律面前是不成立的。所以,购房者在签字前要慎重,仔细阅读理解合同条款。买房的时候要根据房屋的区域来判断房屋的价格是否合理,而且一定要计算好公摊面积是不是对自己有利。同时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将所有的条款逐一阅读,仔细看一下有没有隐藏条款,避免自己在购房之后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民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依职权移送管辖的情形有哪些?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


·车子没买划痕险怎么报?
      众所周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小康水平的提高,现在许多家庭都变成了有车一族。在购买新车的时候,为了对日后可能发生的意外进行预防,许多车主都......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举证关系到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和受害人的权益保
      环境污染侵权责任举证关系到环境污染案件的审理和受害人的权益保障,在环境污染中的受污染方是控辩双方中的弱势群体,环境污染的被告主要是造成环境污......


·结婚前债务离婚怎么办?
      一般而言,婚前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一方承担清偿责任,因此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但婚前个人债务由......


·借条没写钱用途受保护么
      借条没写钱用途受保护么借条没写借款用途一样有法律效力。借条的格式并没有统一的规定,但是借条需要具有法律效力则内容必须要符合要求,一个借条要想......


·仲裁裁决认定证据错误是否可以撤销裁决
      一,仲裁裁决认定证据错误是否可以撤销裁决仲裁裁决认定事实错误的,不可以撤销仲裁裁决。根据《仲裁法》的规定,如果仲裁裁决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或......


·信用卡诈骗罪的定义是什么
      利用信用卡实施诈骗行为的,其实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而这算是一种比较特殊的诈骗犯罪吧。因此也提醒各位在使用信用卡......


·不适用死刑的情形有哪些?
      在我国的刑法中,死刑是最严厉的一种刑罚,通常是针对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的。我国的刑法经过多次修订,取消了不少死刑的罪名,这也是尊重人权的一种体......


·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有哪些?
      民法三大抗辩权具体有哪些?抗辩权有广义和狭义上的概念,抗辩权总的来说就是他人在法庭上正常行使权利时,第三人可以行使抗辩权,在法庭上阻碍他人权......


·征收地告发布后,扩建、改建房屋能多拿补偿款吗?
      一、征收地告发布后,扩建、改建房屋能多拿补偿款吗?  《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  (九)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


·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解读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进行自首的,可根据具体情况和自首的时间从轻处理,若有提供线索,举报犯罪同伙等行为,属于立功,也可进行减刑。一般有重大贡献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