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事法律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的内容是什么?

刑事法律意见书审查起诉阶段的内容是什么?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一种综合性的书面文件,发布时间是2003年7月11日。其内容包括向咨询者提供法律依据、法律建议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案。1.标题在文书顶端居中标明“法律意见书”字样。2.致送单位(或人)的称谓在标题的下一行顶格写明接受文书的单位名称或人的名称。如:“××有限责任公司”“尊敬的××国××××先生(女士)”“××董事长”等。3.说明解答内容的缘起和依据要求用简明扼要的文字概括交待解答的是什么内容,即就提出的什么问题予以答复,这是法律意见书的开头部分。二、注意事项撰文前首先要做好调查工作,即针对提出的问题,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寻找有关法律依据,参阅有关文件、规定、批件,到实际部门进行实地调查、查询等。答复要准确,法律依据充分。在出具法律意见书之前,必须做好先期准备工作,寻找出有关适用的法律依据,对问题经过梳理、分析、比较对照,从中归结出正确的答案,做到合理合法,切实可行。合理安排好表达内容的逻辑结构。一般来说,重要的关键性的问题应放到前头说明,次要问题可放到后面去写,有主有次,重点突出,使人读后一下就把握了重点,留下深刻印象。此外,还要注意分论点与论据、分论点与总论点之间的密切联系,使其证明的层次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链形结构,从而集中、有力地突出所要说明的问题。法律意见书的制作,既要符合我国的法律,又要照顾国际上通行的习惯做法。法律意见书作用的大小,取决于它的内容及质量,由此必须对其反复研究,在高质量上狠下功夫。有关审查起诉阶段的法律意见书,一般是由辩护人或者律师根据实际情况来处理的,并对相关犯罪事实来进行合法的说明,其目的在于对本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以及相关情况向法庭进行说明,以期最后的判决结果利于本方当事人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费误工费计算标准是什么?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1)关于“误工收入”的确定。因受害人工作情况的不同,收入......


·二手房买卖网签合同费用是多少
      一、二手房买卖网签合同费用是多少二手房买卖网签流程是怎样的二手房网签是房管局推出的类似一手房交易系统阳光家缘的一个网上交易系统,它的主要......


·民事诉讼再审期限为多久 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再审期限为多久申请再审的条件是什么?一、民事诉讼再审期限为多久?《民事诉讼法》修订后,申请再审期限改为六个月。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申请......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范本怎么写
      除了房地产、写字楼等大楼工程需要检验质量以外,我们脚下的路也是要禁受相关质量监督的机构或验收部门的质量鉴定的,当公路竣工之后,施工方需要主动......


·机动车辆无偿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
      机动车辆无偿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一、机动车辆无偿租赁合同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由于乙方......


·网络安全法企业责任有哪些
      1、用户发布信息管理义务网络运营者对其平台上的信息负有管理义务。《网络安全法》第47条规定,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信息管理......


·一楼防高空坠物的有效措施是什么
      不知不觉的,现在高空坠物已经成为了很多人在生活当中特别头疼的一个问题了,在发展公共服务的同时却很难彻底根除高空坠物,并且也有很多居住在一楼的......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
      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一、土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哪些?1、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主要有土地出让、土地租凭、土地作价出资(入股)、授权......


·最新韶关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在我国的法律规定中妨害公务罪的对象是特殊的,所以针对不同的对象不同的地区,我国对于妨害公务罪的量刑标准也是有所不同的,下面您就跟网站的我们仪......


·新婚姻法 婚后 继承方面的规定是怎样的?
      夫妻双方结婚后,如果一方的父母去世,则涉及到遗产继承的问题。或者夫妻一方去世的,也会面临这个问题。现实生活中,人们围绕继承引发的纠纷很多,在......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
      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一、敲诈勒索与抢劫罪都有哪些不同抢劫罪与敲诈勒索罪的区别主要是:1、抢劫罪的“威胁”是当着被害人的面,由行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