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房多卖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什么意思?

一房多卖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什么意思?
  
  一、一房多卖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是什么意思?
  
  一房多卖适用善意取得制度的意思就是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但受让人是基于对登记依赖进行了交易,法律就推定其是善意的,就要对其取得的权利予以保护。椐此《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规定了善意取得制度,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物权法》和《房屋登记办法》虽然都强调了善意取得制度,但是否属于善意取得,不能由房屋登记机构简单地凭当事人提供的证据认定,而只能由法院来认定。
  
  一方面,受让人取得转让财产的所有权,该财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
  
  另一方面,原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但是法律对于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有特殊规定者,则不依上述规则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法条链接】
  
  1、《民法通则》(1986年)
  
  第58条 下列民事行为无效:
  
  (四)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无效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2、《物权法》(2007年)
  
  第106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
  
  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年)
  
  第十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4、《合同法》(1999年)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综上所述,一个房子在法律的认定上只能由一个公民所有而且需要被登记在国家记录之中的,如果卖房子的人为了赚更多非法的钱而私自多处成交了售卖的行为,此时被欺骗的受害人因为最初不知道这个房屋的情况而交了钱,此时可以由当事人合法取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劝同案犯自首算立功吗?
      劝同案犯自首算立功吗?劝同案犯自首,显然是算立功行为的。我国《刑法》规定的立功制度的重要意义在于激励犯罪分子悔过自新并积极协助司法机关及时查处......


·被收养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被收养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一、被收养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93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被收养人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丧失父......


·应该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
      应该如何判断商标侵权行为?一般地,构成侵权行为必须具备四个要件:一是有违法行为存在;二是有损害事实发生;三是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四......


·承包土地使用权继承吗?
      承包土地使用权顾名思义就是,农民承包集体或者国家的土地进行使用,用于耕地或者其他生产活动,这种承包土地使用权在农村十分常见,而且承包的土地使......


·构成重婚的要素都有哪些
      构成重婚的要素都有哪些1、有配偶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到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结婚;2、有配偶者或明知他人有配偶,不进行结婚登记,但是与之以夫妻名义......


·犯了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一般怎么判?
      犯了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一般怎么判?一、犯了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一般怎么判?犯了不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


·离婚的时候我怀孕了但是不知道现在为了孩子我们想复婚该怎么办?
      离婚的时候我怀孕了但是不知道现在为了孩子我们想复婚该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


·一、劳动合同还差10个月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
      一、劳动合同还差10个月到期被辞退怎么赔偿?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后,如果公司无理由辞退员工,要给员工赔偿。并且,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要按照以下标......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
      专利申请费的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两个月。需要同时缴纳的费用有优先权要求费(要求优先权的)和申请附加费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的公布印刷费。(一)优先权......


·投标书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算?
      投标书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算?建设项目提取和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是按照不同工程项目分类的月平均农民工人次和工期综合考虑。具体计算公式为:农......


·实缴后的注册资本可以变更吗
      实缴后的注册资本可以变更吗?公司的注册资金当然可以变更!但是必须经过一定的手续,到工商部门办理审批通过之后才行。注册资本变更需要材料有:(1)公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