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房多卖都没网签怎么办?

一房多卖都没网签怎么办?一房多卖都没网签就只能通过打官司来确定该房屋最后的归属,只有经过了网签的房子才能够让购买的人及时看到这房屋的具体法律情况,但是购买人都没有去网签只能按照他们签合同的顺序和合同中的各种条文来确定多方的利益该如何保护。二、“一房多卖”的法律后果1、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前买受人享有的是房屋买卖合同产生的债权请求权,该债权请求权系一种对出卖人的请求给付,尤其是受领其给付的权利,对买卖标的物本身无直接支配及排他的效力。即使已占有买卖标的物,因该房屋所有权已经经过登记移转于后买受人,故其对该房屋的占有失去法律上的基础,构成无权占有,应负返还房屋的义务。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项的规定,出卖人对买受人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情况下,买受人不得要求履行。出卖人违反此种义务,即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合同的标的物已经归他人所有,实际履行已不能,在该种情形下,没有强制实际履行问题。此时,合同上的债务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2、出卖人将房屋售与前买受人并办理了产权过户登记之后,又与后买受人成立就同一房屋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此时,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出卖人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出卖人系出卖他人之物。《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出卖人所有且出卖人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关于无权处分制度,《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3、两次买卖均未完成过户登记的处理。在两次买卖均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情形下,房屋所有权仍为出卖人享有,而两次买卖的买受人均未取得房屋的所有权。原则上讲,买受人只能通过债权保护方法保护自己的权益。基于先后买卖合同而生的此二重债权,系处于平等地位,并无位序关系,故前买受人及后买受人均得随时向出卖人请求履行债务。房屋买卖合同买受人的权利之一,也是履行的重要内容,就是行使房屋所有权过户登记请求权。在两个债权的实现构成竞争关系的前提下,谁先取得登记申请权,谁就有优先的效果。故就两个合同的履行而言,首先应当以请求办理过户登记的先后,确认买受人中先行使请求权方的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同时请求的,应以约定的履行期届至日的先后,确认履行期先届至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一合同约定了履行期限,另一合同没有约定履行期限,可确认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的买受人行使登记申请权的优先权;均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原则上认为两合同的买受人自合同成立时起即享有行使登记申请权,但订立在先的合同的买受人获得登记申请权的时间在前,应以订立合同的先后,来保护订立在先的合同。但这种保护并不是确认前买受人拥有房屋所有权,而是保护前买受人得以行使登记请求权的优先权,登记机关应优先受理前买受人的登记申请,法院可判决强制出卖人履行前一合同,督促其及时办理登记手续。综上所述,一房多卖主要就是贪心的卖房方为了让自己的利益扩大却忽略了法律遵守的重要性,而当事人被欺骗后却依旧没有及时去国家部门或者网站要求查询或者直接登记网签的,这样只能让自己的利益随意被侵犯而难以在事后得到救济。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成年犯罪辩护人没有怎么办?
      一、未成年犯罪辩护人没有怎么办?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应当保障未成年人行使其诉讼权利,保障未成年人得到法律帮助,......


·提起民事诉讼律师如何收费 一、提起民事诉讼律师如何收费?
      提起民事诉讼律师如何收费一、提起民事诉讼律师如何收费?民事诉讼的律师收费标准并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民事诉讼律师费用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
      潍坊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是多少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


·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存在哪些问题
      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存在哪些问题?1、偏离法院的职能法院是受理案件、审理案件的司法机构,不是调解部门,不是人民调解委员会。法院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


·中国肥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中国肥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是怎样的?一、中国肥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是怎样的?1、申请的提出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肥乡区政府......


·湖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
      湖州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内容是什么?在城市改造升级过程中,一些老旧小区势必面临拆迁,近年来,因为拆迁补偿引发的冲突事件很多。湖州市为了保......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针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需要征用土地来实施的一项补偿规......


·债权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的效力是怎样的?1、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债权转让的内部效力是债权转让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这主要体现在:1、债......


·超速百分之20怎么算
      直接用金额乘以百分之二十即可。针对合同违约金的最高限额法律有相关的规定: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的上限,是不能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最高人民......


·代驾离开司机醉驾也会被惩罚吗 醉酒驾驶:
      代驾离开司机醉驾也会被惩罚吗醉酒驾驶: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2、......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当然也包括公民的结婚权利和离婚权利。二婚,也就是再婚,指在这段婚姻关系前已经有过一次法定婚姻关系。由于二婚具备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