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法集资和共同投资有什么样的区别?

非法集资和共同投资有什么样的区别?
  
  一、非法集资和共同投资有什么样的区别?
  
  非法集资和共同投资的区别就在于两者的性质是完全不同的,非法集资的话,它是法律所名为禁止的不允许的行为,但是合伙集资它是合法的,一种行为募集的对象也是不同的,非法集资主要是不特定的,社会普通的老百姓没有相关的投资者资格限制。
  
  1、非法集资并非固定的罪名,而是对一系列违反集资类刑法罪名的总称。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首先非法集资活动应当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其次非法集资活动还应当同时具备四个条件:
  
  (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合伙集资同非法集资的
  
  2、非法集资主要有现有认定非法集资的标准主要有三个:
  
  (1)向社会吸收资金;
  
  (2)承诺回报;
  
  (3)具有非法集资目的;
  
  但个人感觉最常应用的是
  
  (1)有无法定要求的获批资质;
  
  (2)是否是向不特定的多数人吸收存款
  
  二、合伙集资
  
  合资是一种快速低成本进入新市场的有效方式。合资的一种普遍形式是大型跨国公司和经营地所在国的企业合作,从而能更容易地渗透入该国的市场。在这种情况下,跨国公司将提供产品和大部分用于发展的资源。而与之合资的经营地所在国的企业则负责提供专业技术和所在地的各种关系。
  
  合营,简称 JV(joint venture),一般定义为由两家公司共同投入资本成立,分别拥有部分股权,并共同分享利润、支出、风险、及对该公司的控制权,与策略联盟不同。策略联盟与公司股权无关,在形式上也较不严谨。合资公司可能只为一个专案或计划而成立,也可能像索尼爱立信这样以合资企业的形式持续合作经营。
  
  合伙集资是一种合法的投资形式,
  
  个人近期感到的问题点是:
  
  (1)合伙集资的投资有限合伙并不需要特殊资质,合伙企业本身属于证监会所列明的“投资者”之列 所以不存在缺乏资质的违法问题
  
  (2)与非法集资的主要区别在,合伙集资向特定对象(成立合伙本身就会对有限合伙人做出一定的限制)
  
  在当代社会很多的投资人员都是和他人来进行合伙投资的,也就是说共同承担相关的投资的风险,而不是一个人所进行的,在这种状况之下当然是法律当中所自由允许的,但是非法集资的话是完全不同的另外一种性质的违法行为,合资是一种低成本的加入到市场当中的商业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举报醉驾算立功吗,分为哪几种?
      一、举报醉驾算立功吗,分为哪几种?举报他人醉驾算立功,具体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类。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


·离婚小孩抚养权监护权是什么?
      离婚是件对孩子影响巨大的事,一般人分不清孩子抚养权和监护权的含义,认为它们是一样的,其实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它们是性质不同的两个权利,虽然容易......


·一、离婚财产分配与结婚年限有关吗?
      一、离婚财产分配与结婚年限有关吗?离婚财产分配与结婚年限没有关系。离婚家庭财产的分配在法律规定上一般都是双方均等分割,当然双方也可以协商离......


·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非法经营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根据《刑法》第225条、第231条规定,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1倍5倍以下的罚金,情节......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不提供援助的案件是什么
      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不提供援助的案件是什么法律援助交通费需要给予吗?法律援助是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属于国家社会保障制度,......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是否退还?
      一、房屋买卖合同解除中介费是否退还?不退还,只要居间人完成居间服务,促成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就已完成了居间义务,当事人应当支付居间报酬。理由如......


·阜阳农村拆迁赔偿最新规定的标准是多少
      阜阳农村拆迁赔偿最新规定的标准是多少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更加关注城市化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人们经常会遇到因为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的情......


·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是什么?
      可能新的一部分人并不是很了解关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的相关内容和知识,今天本站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关于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违法的相关内容,供您阅读学......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
      正常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会坐牢吗不会坐牢。开车撞死人判刑的条件是死亡一人以上,并且驾驶员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相反如果机动车驾驶员在正常开车......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18周岁以上的人是否有民事能力?
      《民法总则》已经废止,相关规定需要根据《民法典》中的规定执行。相对之前的法律规定,《民法典》有不少亮点,其中规定8周岁是限制民事行为年龄的分界......


·试用期工资规定是怎样的,试用期有多久?
      众所周知,用人单位在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往往都会约定一段时间的试用期,并且试用期间用人单位也是要按照规定发放工资的,有的人就曾问过我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