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检材是否需双方同意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检材是否需双方同意
  
  一、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检材是否需双方同意
  
  法院委托的鉴定材料都是原被告双方提交的,针对双方争议的焦点技术问题,选择需要提供的鉴定材料给司法鉴定机构,在委托时关于鉴定的材料不再需要双方同意,但是在鉴定过程中需要补充鉴定材料时会需要双方配合支持,也不需要双方书面表示同意。
  
  1、《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接受委托时,应当审查委托要求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检材有无检验鉴定条件,样本是否具备比对条件。同时又规定:经审查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
  
  委托要求不符合法律或者司法鉴定专业规定的,检材不具备鉴定条件的,应当不予受理。样本不符合比对条件的,可以提出补充样本的要求,样本补齐后重新办理委托受理手续,或者终止鉴定。
  
  2、检材及其技术条件:
  
  检材是指对于作为诉讼活动或其它争议事件的证据性材料,为了证实案件(或争议事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当需要鉴定并依法委托司法鉴定时,都属于司法鉴定中的检材。通常包括:笔迹类检材、文书类检材等。
  
  (1)笔迹类检材,是指各种手写笔迹材料,通过鉴定可以认定书写人。
  
  (2)文书类检材,是指除认定手写笔迹书写人以外的其它一切以文字、图案、线条、符号、图像、为其表现形式的各种书面材料。如:证书、证件、商标、票据、印章、印文和其它非手写的印刷、打印、复印文书等,通过鉴定可以确定文书真伪、文书形成时间和制作方法等。
  
  3、样本及其技术条件:
  
  司法鉴定样本,是指在诉讼或其它争议事件的处理活动中,委托人收取的并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检材进行比较、对照的材料。如笔迹样本、印章印文样本等。在文书司法鉴定中,有的案件鉴定只需要检材而不需要样本,但多数案件都需要委托人提交样本。
  
  作为与检材对照、比较用的样本,同样有必要的技术条件要求。一般来说,样本应能反映受审查客体的特性。如笔迹样本应能反映书写人的书写习惯,印章印文应能反映印章印面的特性。样本不具备必要的条件,同样无法进行司法鉴定。
  
  样本的一般要求是:
  
  (1)样本来源必须真实可靠。
  
  样本的来源必须得到确切的查证属实,如:笔迹样本必须是书写嫌疑人亲笔书写等。
  
  (2)样本应与检材的条件要相同或者相近,要具有可比条件。
  
  如:笔迹样本应与检材的书写速度、字体、字形、书写工具和书写用纸等书写条件相同或相近,要有一定数量的相同字。印章印文样本应与检材印文的盖印时间接近,盖印条件相近。
  
  (3)样本应有一定数量。
  
  委托进行笔迹鉴定、印章印文鉴定等,委托人要注意收取各个时期各种条件下的样本,样本应有一定数量,不能太少。样本越多,就越利于委托鉴定事项的解决。
  
  综上所述,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检材是不需要双方同意的,鉴定提交的材料就是双方提供的,而司法鉴定的机构则应该由法院来进行指定,但是在鉴定过程当中如果有需要补充的材料则需要双方的配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有什么补偿
      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有什么补偿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进行补偿。一、《中华......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风险管理措施是什么?
      中小企业融资租赁风险管理措施是什么?当前,传统的融资渠道已经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的需求,很多中小企业都存在融资难的问题。融资租赁作为新型融资方......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释义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释义是什么?在刑事诉讼法当中很多东西我们都是无法通过一次就能明白的,需要通过司法解释结合来看,但是不管怎么来说,相关的解......


·工厂私自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工厂私自解除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1、可找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局或劳动监察大队或法院。2、劳动监察大队的回馈速度比较快,程序简单,但是执行效力较低......


·肖像权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肖像权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


·刑诉法量刑的原则是什么,有哪些要素?
      刑诉法是我们很熟悉的一种法律,是专门为刑事诉讼而制定的,刑诉法基本涵盖了刑事诉讼的流程、证据、措施等各项内容,法院、检察院、派出所等政府机构......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征地补偿标准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  辽宁省鞍山市......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日期的规定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宣告死亡日期的规定是怎样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总则》同时废止。死亡分为理性死亡啊、非理性死亡、宣告死亡三类......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
      征地拆迁存在的法律风险主要有哪些?国家大力推动城镇化过程中,对于依法征用的农村土地,国家要给与一定的补偿。实际操作中,双方因为各种因素产生......


·签订劳动合同里面没写薪资合法吗?
      签订劳动合同里面没写薪资合法吗不合法,劳动合同法中明确提出劳动合同中要包含劳动报酬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1、用......


·认罪不认罚有哪些从宽条件
      认罪不认罚有哪些从宽条件认罪不认罚是国家法律处罚的一种形式,对于特殊案件的解决有着实际的作用,那么,认罪不认罚有哪些从宽条件,这些条件都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