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消费者保护法惩罚性赔偿怎么规定的?

新消费者保护法惩罚性赔偿怎么规定的?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这一规定吸收了英美法惩罚性赔偿的理论,属于惩罚性赔偿而非补偿性赔偿,意在通过对方请求人提供较充分的补偿,鼓励消费者同欺诈行为和假货作斗争,以维护全体消费者的共同利益不受侵犯。二、消费者权益保护中惩罚性赔偿金的适用一般应具备如下条件:第一,适用惩罚性赔偿金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经营者和消费者。消费者是请求权的权利主体,经营者是惩罚性赔偿金的义务主体,其它人不能成为惩罚性赔偿的主体。这里要注意的是,将消费者理解为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消费的人的观点是过于狭窄的,消费者的含义本身是相当广泛的,它不仅包括为自己生活需要购买商品的人,也包括为收藏、保存、送人等需要而购买商品的人,还包括替家人、朋友购买物品以及代理他人购买生活用品的人。是指非以盈利为目的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第二,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关于欺诈行为,人们看法不一。目前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欺诈消费者行为,是指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中,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消费者,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为。”第三,惩罚性赔偿以消费者有实际损失为要件。这里的问题是如何认定消费者的实际损失。笔者认为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要支付一定代价,如果支付一定价金所得到的商品或者服务是不真实的或者质量有瑕疵时,他本身就受到了损害,包括物质损失、精神损害以及其他无形的精神损害,可以要求惩罚性赔偿金。第四,必须由受欺诈的消费者提出双倍赔偿的要求。因为民事责任的承担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消费者没有提出该要求,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主动追究经营者双倍赔偿的责任。为了更好的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机关也是会在各个方面都规定者经营者的各项行为,那么在经营的过程中也是要做到明码标价并生产和销售合格合规的产品,如果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遭遇了价格欺诈等行为后不仅可以要求经营方支付赔偿同时也是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都有哪些
      开车撞人要承担的责任都有哪些第一种是行政责任,交通事故的行政责任是指事故上当事人或者对交通事故负有防范、处理职责的单位和人员,因为其交通事故......


·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吗
      诉讼费用包括律师费吗?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法律意识增强,在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诉讼的方式来维权。我们知道,案件的诉讼应缴......


·法人股权转让需要评估吗
      法人股权转让需要评估吗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监管的工作重点在股权转让性质判定、价值评估方法的应用等方面。1、价值评估的重要性对转让股权的价值......


·一、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是否包括?
      一、经济补偿金养老保险个人部分是否包括?经济补偿金包括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平时由单位代扣代缴的部分)但是不包括公司缴费部分。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


·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一、不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或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包括:(1)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


·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
      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北京作为一个经济人口发达的大城市,其五险一金的比例一直人们所关注的话题。五险一金比例的变化与北京地区人民的生......


·不能行政复议的有哪些?
      不能行政复议的有哪些根据法律规定,以下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以下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1、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例如行政机关对......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
      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例有哪些情况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违约纠纷承租人违反租赁合同约定,长期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是房屋租赁纠纷中最为常......


·担保法中保证的方式?
      担保法中保证的方式有哪些一、担保法中保证的方式有哪些《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有5种:1.保证: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与债务人不履......


·限购/限售政策
      限购/限售政策1、本市户籍本市家庭长沙户口包括长、浏、宁三县市。①2017年9月23日后办理的本市个人家庭户和集体户个人,在限购区域无房,限......


·开发商如果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一)开发商与购房
      开发商如果延期交房违约金怎么算(一)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了延期交房赔偿违约金的标准时,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向购房者赔偿延期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