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故意伤害治安案件的治安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

故意伤害治安案件的治安处罚标准是怎么样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是行政处罚,不是故意伤害的赔偿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故意伤害赔偿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不构成伤残,赔偿以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项目;如构成伤残,按伤残等级赔偿第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项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只规定了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而对于以其他的行为方式如电击、使用化学物品、放射性物质等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轻微伤的行为却没有规定,导致以其他的行为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惩处;同时,因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要求有轻微伤结果,对仅仅实施了殴打行为未造成损伤结果或者表现损伤很快消失而无法作出鉴定的,无法惩处,不能有效保护被侵害人合法权益。因此,在制定本法时,对殴打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都规定了应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一点是本法与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对故意伤害行为规定的重要区别之一;此外,还有一个重要区别就是本法规定的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是行为犯,只要有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就应当给予处罚,后果的严重程度只作为处罚的酌定情节。综合上面所说的,治安处罚一般就不是特别严重的案件,一般是对于情形比较轻的,在进行处罚的时候一般就会按实际的情况来进行给予,此处罚也是不仅要进行拘留还要被罚款,所以,不同的案件在处理的时候也会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传销致人死亡判多少年
      一、非法传销致人死亡判多少年?1、故意杀人致人死亡,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分子具......


·货运合同中托运人的权利
      在货物运输合同中,托运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托运的货物运到目的地。《合同法》第二百九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


·离婚财产分割税是怎么来的
      离婚财产分割税是怎么来的如果先办理了离婚登记,再进行财产分割就会产生分割税,因为这时双方法定的夫妻关系已经丧失,相互之间的财产转让视同陌生......


·财产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财产侵占罪其实也就是《刑法》中规定的侵占罪,而对于涉及侵占罪的当事人及其亲属而言,为了更好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区分清楚此罪与彼罪是非常必要......


·一、起诉抚养费双方是否都要到庭?
      一、起诉抚养费双方是否都要到庭?起诉抚养费双方并不一定需要都到庭的。虽然一般情况下在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后开庭都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庭的,但是......


·职务侵占罪嫌疑人批捕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
      一、职务侵占罪嫌疑人批捕后还可以取保候审吗?逮捕以后取保候审难度相对加大,但并非不可能,即使公安阶段没有成功,到检察院起诉科时仍然可以积极争......


·交通肇事逃逸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承担的责任有哪些1、行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


·工厂入职协议书是怎么样的?
      每年的暑假都是毕业大学生的求职时间,有很多人不录取,也有很多人没有被录取,被应聘单位录取的新员工就需要签订入职协议书,这是国家法律规定的,入......


·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行为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行为有哪些一、商品房买卖欺诈的行为有哪些1、销售现房时,将伪劣房屋冒充合格甚至优质房屋销售的;2、销售现房时,故意隐瞒房屋真实......


·一、醉驾血检流程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血检流程规定是什么?验血程序是需要时间的。交警无法出具事故认定,应当由法院进行认定。第七十九条对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的人,应当对其......


·在我国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
      在我国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多少?在我国三轮车交强险赔偿具体金额分情况,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的赔偿,所有机动车赔偿范围,赔偿额度都一样,赔偿范围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