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20年土地使用权商业可以吗

20年土地使用权商业可以吗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居住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仓储用地5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二、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定条件首先,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出让土地使用权。行政划拨土地使用权可以进入转让市场,但在进入前,必须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将划拨土地使用权转换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方可进入转让市场。其次,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符合出让合同或法律规定的转让条件。《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9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转让房地产,应当符合:(1)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2)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另外,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三、土地使用权证的办理流程(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综上所述,20年土地使用权商业是可以的,商业旅游、娱乐等用地就是四十年的使用期限,而个人或者组织只对土地拥有使用的权利,会根据所用土地的使用类型分别确定了对应的使用期限,到期之后应该办理续期,否则不能在使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前房产离婚房子怎么平分?
      夫妻在离婚后,都需要对相关分产进行分割。可是由于经验不足,对于离婚后房产分割的问题,很多人都不太清楚。那么,婚前房产离婚房子怎么平分?为此,......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认定标准是什么?婚姻关系存续......


·对方肇事逃逸是全责吗?
      对方肇事逃逸是全责吗?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


·一、交通事故伤残理赔材料都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伤残理赔材料都有哪些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3)门诊......


·家庭夫妻财产经济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家庭夫妻财产经济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家庭夫妻财产经济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甲方(男方):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现住:身份证号码......


·法院退检察院侦查规定是什么原因
      一、法院退检察院侦查规定是什么原因法院退卷至检察院的情况是合理的。一般法院不会依职权主动提出退回补充侦查。但遇法定情形:如当检察人员发现提......


·离婚财产包括哪些
      离婚财产包括哪些(1)工资、奖金。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基于劳动而获得的报酬和基于劳动而获得的工资以外的报酬,其性质都是劳动报酬,包含货币和有关财......


·要是在道路上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此时当事
      要是在道路上不幸遇到了交通事故,如果不是很严重的话,此时当事人往往会选择私了,这样也能节省彼此的时间、精力。但实践中,一些交通事故的处理需要......


·房屋居间合同解除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
      房屋居间合同解除协议范本是怎么样的?一、协议解除居间合同范本甲方(出卖方):乙方(买受方)甲、乙双方曾就买卖甲方所有的上海市浦东新区御水路......


·房屋拆迁中的过渡期限
      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过渡期限是指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人不能一次性安置用房,而是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给被拆除房屋使用人提供安置用房。从房屋拆除,被......


·军人身份证能在北京买房吗
      军人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整体,是心系国家安危,保卫国家安全的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在我国,作为保家卫国的队伍,军人享受着应有的福利。军人身份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