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遗嘱赠予赡养义务是否有效?

一、遗嘱赠予赡养义务是否有效?有效的,可以依照合法的遗嘱赠予情况来认定,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义务,赡养是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1)后赡养义务产生于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解除之后,这是后赡养义务的时间特征,也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形式特征之一;(2)后赡养义务的主体是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子女。凡名义上收养,实际上未与养父母共同生活,或者虽经养父母抚养但尚未成年的养子女,不是该义务的主体;(3)后赡养义务的对象是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这里包括两个要件,一是缺乏劳动能力,二是缺乏生活来源。二者必须同时具备,缺一则不构成后赡养义务的对象;(4)后赡养义务的内容是给付生活费。这是后赡养义务区别于赡养义务的实质特征。正常情况下,一般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既包括物质赡养即给付生活费,又包括精神赡养,而后赡养义务由于发生在收养关系解除之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系不复存在的情况下,因此,以解决温饱即生存问题为目的的物质赡养——给付生活费,成为后赡养义务的显著特征。二、法律依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所以完整的赡养义务包括物质供养,精神慰藉,生活照料3个方面:1、经济上供养有扶养能力的成年子女在父母无经济收入、或者经济收入不足以维持当地最低生活需要时,要为老年人提供必需的赡养费用。如果子女和父母共同居住,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衣、食、住、行方面的必要条件;对于不能或不愿与父母共同生活的子女,子女应当为父母提供必要的赡养费用。2、生活上照料生活上照料是指帮助年迈体衰的父母《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该条规定明确了子女应当履行对父母的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也明确父母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两个条件,一个是年老体弱、无劳动能力,另一个是生活困难。对于遗嘱赠予赡养义务的相关认定情况,应当严格对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特别是对于赡养义务中可能出现的相关情况和问题,还应当对照实际的约定情况来处理,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则该遗嘱的继承权利也就会消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室内装修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
      室内装修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室内装修合同范本内容有哪些?房屋装修协议发包方(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承包方(简称乙方):____......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军婚女方能起诉离婚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军婚女方能起诉离婚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


·不能。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保险范畴
      不能。农村合作医疗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一般是不报销意外伤害的。发生交通事故,交强险可以报销医疗费。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


·江西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江西省盗窃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500为起点;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万元为起点;3、个人盗窃公私财......


·受理条件
      受理条件(一)受理辖区内的122交通事故报警,进行现场勘查。(二)交通事故的案件侦察、责任认定、调解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工作:当事人陈述、双方当事......


·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条例是什么?
      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条例是什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于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发生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作出如下规定:第三十五条卫生行政......


·民法总则无过错责任指的是什么?
      民法总则无过错责任指的是什么在日常生活当中,行为人虽然主观意识上没有犯罪意识,但是其结果却给当事人造成了一定的损失,这种情况往往也会引发不......


·离婚房子孩子怎么判决?
      夫妻在选择离婚时,会涉及很多财产抚养权问题,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小孩归谁、财产、房产以及其他财务的归属也是受法律保护的,如果产生分歧纠纷,一......


·股权转让协议技术入股类怎么写?
      股权转让协议技术入股类怎么写?技术股权转让协议合同登记编号项目名称:受让人(甲方):让与人(乙方):签订地点:___省________市(县)签......


·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
      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家庭的离婚导致孩子的抚养关系变更,有的孩子就追随父母一方形成的新家庭而与其他人形成了......


·公司辞退员工怎样才能避免补偿?
      公司辞退员工怎样才能避免补偿?(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