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安徽省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安徽省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安徽省被扶养人生活费你的计算方式是应当按照受诉的法院上一年度的人均消费支出乘以20,然后再除以具体的需要抚养的人数和伤残补偿的比例等,而在这里需要提醒注意的是,这里的被抚养人必须是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才能够有权利享有。在日常生活当中,每一个人员被扶养人是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二、具体规定,被扶养人是18-60周岁之间,没有劳动能力且又没有生活来源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被扶养人是在60-74周岁之间。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20-(被扶养人实际年龄-60)]}÷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被扶养人75周岁以上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农民人均年生活的消费支出×5)÷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未成年人来说他的年龄比较小,所以通常情况下都是没有相关的生活能力的,因此必须要得到抚养,而抚养人如果因为意外事故或者是他人的损害对自己造成一定影响,不能够继续的抚养的话,那么此时抚养费用需要继续计算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员工出差生病算不算工伤吗
      出差期间突发疾病是工伤,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


·入职半天就走的原因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现在要找一个合心意的工作是很难的,而对于小企业,尤其是初创企业来说,想找一个合心意的员工也是同样艰难的,像是员工入职两天就走人、......


·法律规定三岁宝宝抚养权归谁?
      法律规定三岁宝宝抚养权归谁?一、法律规定三岁宝宝抚养权归谁??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法院会依照《中华人民共......


·专利转让需要注意的四大事项
      专利转让需要注意的四大事项对于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发明人,在进行专利转让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避免盲目扩大专利价值-对于专利权的转让标底,应以能......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2023
      不能转让的著作权有哪些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


·检查机关拒绝批捕规定是什么?
      一、检查机关拒绝批捕规定是什么?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不符合《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批捕在逃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批捕在逃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批捕在逃诉法解释的相关规定是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条例有哪些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条例有哪些在我们的生活之中很多地方都可以看到政府在大量的征地办拆迁,特别是在农村地区,其实这是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这么做也是......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理?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理?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


·抵押二手房向银行贷款时,有的银行要求贷款人有一个担保人或者银
      抵押二手房向银行贷款时,有的银行要求贷款人有一个担保人或者银行承认或指定的担保公司提供担保,那么担保公司对于借款人有哪些要求?担保贷款时借款人需......


·起诉离婚另一方不同意该怎么办
      无论是在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其实都是有可能出现另一方不同意的情况,但此时如果坚持离婚的话该怎么办才好呢。尤其是现在一方已经起诉离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