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新增股东怎么分配股份?

新增股东怎么分配股份?按约定好出资的金额和比例就可以分配合法的股份;1、公司增加投资人以及注册资金,分配股份的方法要具体内部股东大会的协商结果而定。具体可以对现有公司的固定资产进行估值后做比例分配,如现有公司所有资产总值为20W,那么按照原来的股本比例,A占16W,B占4W,C所入股资金为10W,那么其三人所占比例为53.3:13.3:33.4。或者自行协商,并签订协议书,可参考年盈利、分工等众多因素考量。2、增加投资者和注册资金有两种途径:一是不增加总股本数,收购原股东手中股本,其价格由双方商定。二是追加股本,可同时追加注册资本。其股本可以是技术入股股,也可以是资金入股,具体资金入股的占股比例分配。3、公司公司增加投资人以及注册资金,即增资,是指公司为扩大经营规模、拓展业务、提高公司的资信程度, 依法增加注册资本金的行为。公司资本 实际上需要随着公司经营活动 的发展变化而发生变化。尤其是公司发展前景看好, 资本 的需求量必 然加大,这时,就需要调整。增加资本,应依法定程序进行。二、注册资本的条款?1、缴纳时间: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另有规定的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2、缴纳形式: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3、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比例。《公司法》第二十六条 【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二十七条
  【出资方式】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综合上面所说的,股东是可以进行增加的,但是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增加股东必定就会增加份,在进行分配的时候一般就会按股东实际的出资额来进行处理,所以,公司内部在处理事情的时候就一定要按公司法来,这样才能更好的处理。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离婚后的财产属于自己的吗?
      一、离婚后的财产属于自己的吗?离婚之后的财产是属于自己的;离婚后自已财产属个人财产,离婚后双方的身份关系已解除,不存在任何的权利义务关系,......


·寻衅滋事取保候审后还会收监执行吗?
      看具体情况定,取保候审,仅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而已。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将有可能予以逮捕。至于其最终结果是否需要坐牢,由法院审理后作出判......


·农民对征地方案有意见时怎么办
      农民对征地方案有意见时怎么办如果被征收人对征地安置、补偿方案有异议,可以在不同的阶段采取不同的方式维护权益。1、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阶段,......


·一、买卖不破租赁但能否提高租金?
      一、买卖不破租赁但能否提高租金?不能,《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


·为了使房地产市场更加稳定,更好地促进我国的楼市改革,国家制订
      为了使房地产市场更加稳定,更好地促进我国的楼市改革,国家制订了不少政策对楼市进行调控。今年出台的租售同权就是十分受关注的一个政策,它为租房者......


·开发区无偿土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开发区无偿土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一、开发区无偿土地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甲方:乙方:根据甲、乙双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


·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标准如何规定?
      无固定收入抚养费标准如何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①子女的实际需要;②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③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离婚......


·2023年贩毒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贩卖毒品的行为在我国是很恶劣的,同时法律中对这样的行为打击力度也很大。同时《刑法》中也将这样的行为规定为犯罪,即贩卖毒品罪。而只要行为人实施......


·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一、即墨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哪些?征地补偿协议的内容有:(1)补偿款的总金额及各项补偿内容的具体明细,如果存......


·离婚抚养费计算标准是多少?
      夫妻离婚解除的仅仅是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但此时对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是不会产生影响,而要是家里的孩子尚未成年的话,则在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对抚养......


·税收行政复议法是怎样的?
      在我国如果行政机关做出了行政处罚,行为人对于行政处罚不服的话是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需要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然对于行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