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可以依据诉讼标的确定管辖法院吗?

可以依据诉讼标的确定管辖法院吗?根据现在规定一般不会依据诉讼标的确定管辖法院了,而确定法院的管辖范围的依据主要是如下:(1)按照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级别管辖是在我国法院系统内部确定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权限的法律制度。确定级别管辖的标准是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一般而言,由于我国基层法院设在县一级行政区,因此,大量的案件由基层法院受理。(2)按照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地域管辖是按照人民法院的辖区和民事案件的隶属关系来划分同级别、不同地区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的法律制度。地域管辖通常是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特定情况下,也可适用“被告就原告”的原则。(3)按照特殊地域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特殊地域管辖主要适用于经济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票据纠纷,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等。(4)按照专属管辖的规定确定诉讼受理的法院。具体规定是:①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③因港口作业发生纠纷引起的诉讼,专属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综上所述,现在更多的人会主动选择去打官司来解决自己所面对的难题和纠纷,但是现在存在的所有法院都是有一定的规定去接收他们在职权内可以处理的案件的,就比如说一般的基层法院只能够处理当地比较小的或者很简单的案子而其他的将交给中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开设赌场罪单位犯罪罪名可以成立吗?
      生活中我们还是常常能看到大大小小的棋牌室或者娱乐室,有些内部就暗藏赌博等不法行为。那么开设赌场罪罪名大小如何?处以什么责罚?开设赌场罪单位犯......


·民法典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
      民法典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一、民法典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停水停电?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


·区级法院诉讼标的类型有哪些?
      区级法院诉讼标的类型有哪些?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执的需要通过审判机关的审判活动予以解决的民事、经济法律关系,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权......


·因为疫情期间放假有工资吗
      因为疫情期间放假有工资吗?在疫情期间需要发工资,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


·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
      中小企业规章制度范本是怎样的?一个企业的发展出了依靠自身的经营优势,更重要的是管理者的管理模式,企业的有序运行离不开企业规章制度,规章制度......


·自住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
      自住商品房需要什么材料一、申请自住型商品房需要的资料明细(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提交申请核验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必须为二代身份证)、婚姻证明......


·个人工伤认定时效是多久?
      劳动者在受到工伤认定之后用人单位需要替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因为工伤认定的鉴定结果书是申请劳动赔偿的必要文件,因此如果用人单位不替劳动者申请工......


·非法改装机动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非法改装机动车会受到什么处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三条第四款规定,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照本条第三款......


·郑州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标准是多少?
      五险一金是社会对我们个人的保障,而缴纳五险一金同时也是我们对自己的责任。如果你在郑州、参加工作,即使处于试用期,也应当享受五险一金,并且需要......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具体类型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具体类型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具体类型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


·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有哪些?
      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可以撤销吗?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撤销的规定有哪些?一、离婚时车辆赠与合同能否撤销如果超过一年,则是不可撤销的。根据婚姻法若干......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