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一、反担保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1、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抵押或质押担保时,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形式,即反担保应采用书面形式,依法需办理登记或移交占有的,应办理登记或转交占有手续;
  
  担保适用的原则、方法、标的物、担保物种类均适用于反担保。但反担保的担保方式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反担保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其本质和担保并无差别。
  
  二、如何提出执行担保
  
  执行担保,是指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暂时确有困难,缺乏偿还能力,向人民法院以担保方式保证其能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并经申请执行人同意,而暂缓执行的一种措施。
  
  执行担保应由被执行人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被执行人提出暂缓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被执行人确实存在暂时困难,以致当前缺乏偿还能力,或者立即执行会给被执行人造成较大损失。
  
  2、必须经申请执行人同意。
  
  3、被执行人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充分可靠的保证。
  
  三、反担保与担保的区别
  
  1、反担保的担保对象不同于本担保。本担保的担保对象是主合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申言之,所担保的是债务人对债权人之债务的履行、债权人的债权的实现。反担保的担保对象则是担保人对被担保人(债务人)的追偿权。该追偿权在担保合同依法成立时既已设定并在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后实际发生,其性质为担保人基于担保合同关系及代债务人为债务清偿之事实而产生的一种新债权。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损失的债权在主体、发生原因及范围等方面,均有别于主合同债权人的债权。担保对象上的特点为反担保的最基本特点,它既决定了反担保的其他特点,也决定了反担保与本担保、再担保的根本区别。
  
  2、反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不同于担保合同
  
  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因担保方式及担保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在由债务人自己充当担保人的抵押、质押、定金担保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与主合同当事人发生竞合,均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而在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充当担保人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中,债权人、债务人(被担保人)、担保人三者之间的关系分别由主合同、委托合同、担保合同三种既有紧密联系又相区别的合同来维系。其中担保合同的当事人为债权人与担保人,而债务人尽管与债权人之间有主合同关系、与担保人之间有委托合同关系,并且也要受到担保合同的效力作用,但却不是担保合同的当事人。在有关当事人未另外订立担保合同、委托合同,而只在主合同中订明有关内容。
  
  要求提供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目的,主要就是为了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这是担保人转移担保风险的一种措施。但第三人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一定要是其已经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在担保的方式上面,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象欠钱不还怎么办
      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象欠钱不还怎么办一、债务清偿期到期后对象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协商和解的方式是解决问题最简单最便捷的方式,债权人和......


·网贷1000不还能怎么样
      网贷1000不还能怎么样一、承担高额的逾期利息加收50%的利息虽然每家贷款机构的政策不尽相同,但总体来说,银行会比小贷公司更好说话一些。如果信用贷......


·民法典第14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第144条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国的法律法规是不断修订和完善的,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在《民法典》中,特别用......


·修车产生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
      修车产生的误工费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交通事故只有车损没有人伤的话,所有赔偿是针对车辆的,既然针对车辆,那肯定没有误工费一说。不过如果对方是......


·驾照扣分通常会在什么时候清零
      驾照扣分通常会在什么时候清零在有交通违章行为的情况下,一般就会按照规定对驾驶者进行处罚,常见的违章处罚就是罚款和扣分。而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若......


·怎么样会被终身禁驾
      怎么样会被终身禁驾一、终身禁驾怎么规定“终身禁驾”就是“终身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能驾驶机动车”。依法吊销驾驶执照是公安交管部......


·牡丹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牡丹地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个人非法集资100万要判多少年?
      近年来,公安机关查处了大量的非法集资案件,一般来说,非法集资涉及的金额都比较大,受害人数也多。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会根据涉案金额及犯罪情节而定,......


·一般PCT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PCT申请流程PCT国际专利申请分别有两个阶段:国际阶段和国家阶段。先申请国际阶段,再进入国家阶段,具体步骤如下:(1)国际阶段:1.提出申请。申请人......


·一、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谁付?
      一、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谁付?根据行政法规定醉驾的罚款由醉酒驾驶的当事人来进行支付,在我国关于醉驾的罚款由造事者支付。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


·被刑事拘留期间可以请律师吗
      被刑事拘留期间可以请律师吗一、被刑事拘留期间可以请律师吗1、刑事案件立案后,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可以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