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情况可以扣员工工资

什么情况可以扣员工工资劳动法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但是,用人单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可以扣除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2、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二、遭遇公司克扣工资怎么维权1、双方协商解决。首先劳动者应该跟公司协商,在和平友好的条件下达成一致。2、申请调解。劳动者遭遇克扣工资可以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程序也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调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反悔,同样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提请处理。劳动者可以将劳动纠纷直接提请处理,劳动仲裁程序是劳动纠纷的前置程序,只有经过劳动仲裁裁决后,才可以进行劳动纠纷诉讼。4、诉讼解决。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劳动纠纷是由不服仲裁委员会裁决的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劳动者因为工资等问题,对劳动仲裁的裁决不满意而想法院提起诉讼。对于用人单位扣工资的行为,我们需要区别对待。首先单位克扣工资肯定是违法行为,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出现这样的情况,用人单位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单位可以代扣代缴一些费用,包括由劳动者承担的各项社保费用、需要劳动者缴纳的个税等等。这些情况下,可以说单位扣工资就是可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报关员参与走私怎么判
      该行为人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的从犯。具体量刑是,走私普通货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从犯比照上述......


·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
      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一、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需要支付补偿金吗?公司培训员工犯错辞退的时候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


·发生医疗事故怎样打医疗事故官司
      发生医疗事故怎样打医疗事故官司第一、如果涉嫌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话是必须先经过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局组织协调后才交由警方处理的。但是如果单纯的民......


·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会有什么法律后果?在当事人之间发生无法协商的争议时,大多会选择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解决争议,这样做可以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


·一、合同到期未续签算违法吗?
      一、合同到期未续签算违法吗?1、根据我国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企业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


·最新的《劳动合同法》全文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


·审判阶段律师可以做什么
      刑事案件中不管是在怎样的阶段委托律师的,此时律师都能发挥自己的作用,最大限度的维护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具体在审判阶段律师可以为嫌疑......


·国家赔偿法赔礼道歉的赔偿方式是什么?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赔礼道歉是出现频率比较高的一个词语,在很多民事赔偿案件当中都会要求当事人来进行赔礼道歉。但是实际上,在国家赔偿案件当中,......


·前妻儿子有财产继承权吗?
      前妻儿子有财产继承权吗?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前妻的孩子仍然享有继承财产的权利。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子......


·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
      离婚起诉书需要提交几份启动离婚诉讼程序的关键,就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必须要提交书面的离婚起诉状。那么这个离婚起诉状要几份呢......


·信用卡贷款哪些银行能办理
      信用卡贷款哪些银行能办理一、信用卡贷款定义:信用卡贷款是指银行根据信用卡持卡人的资信状况给予一定的额度,持卡人可以利用信用卡进行刷卡消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