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办取保候审要哪些资料?

办取保候审要哪些资料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办理取保候审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申请人是律师的须出具授权委托书;3、取保候审申请书。二、取保候审还会判刑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并不代表不会判决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会不会坐牢还要司法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判决才知道。第一,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这与判不判刑没关系。第二,如果法院审理查明未犯罪,当然不会判刑。第三,一般情况下,取保候审的会被判缓刑。判刑是看你的案情。如果最终查实清楚是有犯罪事实那么肯定是要判刑的,至于量刑如何也是要案情的,不过一般能取保也说明案情不是很严重,量刑在三年以下还有可能判缓刑的。三、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们法院都有权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过要注意,虽然刑诉法中规定取保候审的最长期限不能超过12个月,但这里并不是指三个机关在采取取保候审的时候,累计加起来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而应该是分别的最长期限是12个月。至于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人,也比较明确,只能是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朋友、情侣并不能为其申请取保。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驾驶员醉驾后去哪找工作?
      一、驾驶员醉驾后去哪找工作?驾驶员在醉驾后没有构成严重刑事责任的,一般对于工作领域是没有具体限制的,除了在报考公务员等特殊岗位有限制。因此,醉......


·拘留宣布后多长时间送看守所
      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


·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怎么计算
      交通事故中造成的后果分为了两种,即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失。而在财产损失当中,具体又包括了直接财产损失与间接财产损失。其中很多人不太清楚交通事故中......


·发表权可以转让吗,发表权侵权如何认定?
      发表权可以转让吗,发表权侵权如何认定?发表权,可以说是作者享受的对于著作最为基本的权利。现如今,大部分的权利都是可以转让的,例如要出版书籍,......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女方还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归女方还可以变更吗?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


·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总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怎么规定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怎么规定的?不满八周......


·律师诽谤罪的后果是什么?
      律师诽谤罪的后果是什么?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犯本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


·离婚协议书抚养费变更合法吗?
      离婚协议书抚养费变更合法吗领取离婚证后,离婚的双方当事人以正当理由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增减子女抚养费、经济帮助金额的,可向原受理离婚登......


·行政处罚审批流程都有哪些?
      行政处罚审批流程都有哪些如果在生活中,你违反了相关的法律那么你是要受到行政处罚的。我相信大部分人是不太清楚行政处罚的一些法律规定以及相关的......


·法定不起诉包括哪几种情况
      一、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


·非法经营罪13万判几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