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犯罪既遂解释所存在的形式有哪些?

犯罪既遂解释所存在的形式有哪些?根据刑法分则各种犯罪构成的具体规定和刑法的一般理论,犯罪的既遂有以下几种形式:1、行为犯。也称举止犯,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规定的某种行为,即已构成既遂的犯罪。2、结果犯。是行为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必须发生了法定的结果,才构成既遂的犯罪。3、举动犯。也称为即时犯,是按照法律规定,行为人一着手犯罪实行行为即告完成和完全符合构成要件, 从而构成犯罪既遂的犯罪。4、危险犯。是行为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足以造成某种危害结果的特别危险状态而构成既遂的犯罪。既遂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分则对所触犯法条规定的法定刑直接处罚。二、犯罪既遂基本形态犯罪既遂作为犯罪的基本形态,是认定其他未完成犯罪形态的一个重要参照标准,因此,确立科学而又合理的犯罪既遂标准,对于准确量刑是非常重要的。中国刑法上对其他几种犯罪形态的成立标准都有明确的规定,惟独没有明确规定犯罪既遂形态的标准,因此在理论界存在着争论。在罪刑法定原则既已确立的前提下,“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更是稳固了其通说地位。但是“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不仅在表述上不尽妥当,而且在司法领域里并不优越于其他学说,在立法层面上更是一筹莫展。以下,将从司法和立法两个不同层面对“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展开检讨,进而主张在司法领域里以“犯罪构成要件要素齐备说”作为犯罪既遂的标准,在立法层面上提倡“犯罪目的实现刑事政策说”的犯罪既遂标准。三、犯罪既遂的标准中国刑法学界主要是在司法领域里讨论犯罪既遂的标准,主要存在以下三种观点:(1)犯罪目的实现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实施终了的犯罪行为,达到了行为人预期的目的”。主张应当以犯罪目的的实现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实现了犯罪目的,为犯罪既遂,未实现犯罪目的则为犯罪未遂。(2)犯罪结果发生说。认为“行为发生了行为人所追求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犯罪结果,即发生了行为的逻辑结果时,就是犯罪既遂”。主张应当以犯罪结果的发生与否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发生了犯罪结果的,为犯罪既遂,未发生犯罪结果则为犯罪未遂。(3)犯罪构成要件齐备说。认为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具备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即犯罪的完成形态”。主张应当以犯罪构成要件是否齐备作为认定犯罪既遂的标准,具备了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就是犯罪既遂,否则就是犯罪未遂。综合上面所说的,犯罪既遂就说明此案件已经形成了一个犯罪的结果,从而在处罚时候就会根据案件的条款来进行判决,对于既遂所存在的形式有很多,就看是属于哪一种,所以,案件的判决都是有法律依据的,但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旅游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
      旅游纠纷解决的方式有哪些旅游纠纷解决方式1、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所谓协商,是指发生争议的当事人之间,在自愿、平等的基础上,通过互谅互让的友......


·夫妻双方怎样才能自动离婚?
      一、夫妻双方怎样才能自动离婚?不管采取什么方法夫妻双方都是不能自动离婚的,离婚有协商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有人提出,除此之外还有自动离婚......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怎么处理?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怎么处理?工程因为出现质量问题而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该需要立即对其进行处理。那么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监理应该采取哪些措......


·主动投案自首能减多少?
      主动投案自首能减多少?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能够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吗
      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吗在我国公司法人可以不发工资吗?如果不在公司工作,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可以不发放工资。为特定事项而授权产生的法人代......


·怎么算高利贷利息
      年利率超过36%(3.6分)为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


·被发现冰毒第一次拘留多久?
      被发现冰毒第一次拘留多久?一、被发现冰毒第一次拘留多久?被发现冰毒第一次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是多少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费用是多少?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起诉离婚需要的条件都有哪些
      虽然我国规定的离婚方式有两种,但很多时候夫妻离婚也都是结合实际情况来进行选择的。一般要是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无法协议离婚的,那才会考虑通过诉......


·民法典18条内容解读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
      民法典18条内容解读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每一个人在社会上生活和工作,无论是谁,无论是什么年龄、什么身份,什么阶层,都要遵守法律......


·珠海社会抚养费罚款标准是怎样的?
      虽说我国的二胎政策已经在各地区得到全面推广,鼓励符合政策的夫妻诞下二孩,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育龄夫妻可以超计划生育。如果不按照生育政策生育或超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