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起诉交通事故误工费流程是什么?

一、起诉交通事故误工费流程是什么?1、递交诉讼状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8、判决宣告。二、交通事故误工费的计算公式误工费赔偿金额=误工收入(元、月)×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正常情况下劳动工作收入-事故受伤后的劳动收入2、无固定收入人员的误工费赔偿金额=最近三年收入总和÷3年÷12个月×误工时间,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误工时间三、民事案件的审理时间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并不建议当事人单纯的针对误工费赔偿标准提起民事诉讼,因为会产生误工费的交通事故,说明受害者很有可能已经住院了,双方总不见得对其他的民事赔偿标准都没有争议,就是单纯的对误工费赔偿标准争执不下,如果只有误工费的话,最好还是协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注射死刑的药物是什么,注射死刑的优势有哪些
      注射死刑的药物是什么,注射死刑的优势有哪些现在保留有死刑的国家其实还比较多,我国就是其中的一个,不过现在也只是针对一些比较严重的犯罪才会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全文的具体内容是什么篇幅有限,本文介绍《行政诉讼法》总则内容。行政诉讼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人民......


·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几种情形
      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几种情形一、民事诉讼法中止审理的几种情形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国家的专利制度,也侵害了专利权人的利益。因此,我国法律对假冒专利罪的处罚也是很严厉的。那么,就现在的法律规定来......


·被认定为是职业犯罪能保释吗?
      被认定为是职业犯罪能保释吗?一、被认定为是职业犯罪能保释吗?被认定为是职业犯罪能保释,虽然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但是在对申请取保候审......


·家里没人私闯民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一、家里没人私闯民宅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家里没人私闯民宅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侵犯公民民主权利人身权利和渎......


·前科为过失犯罪需要加重处罚吗?
      前科为过失犯罪需要加重处罚吗?需要加重处罚,刑法上所讲的前科,是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拘役、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已经执行完毕的人又重新犯罪。......


·一、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工伤九级赔偿标准是多少?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九级伤残为2个月的本人工资;3、一次性伤残就......


·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
      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一、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有效吗欠条没写还款日期是有效的。没写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欠条没有约定还款期......


·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有哪些一、撤销权的法律特征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通过实施一定行为养活其财产,对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


·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
      起诉抚养费需要什么资料第一,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第二,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第三,离婚证及其复印件;第四,民事起诉状一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