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被告人的辩护权利都有哪些

被告人的辩护权利都有哪些
  
  一、被告人的辩护权利都有哪些
  
  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的最基础、最核心的诉讼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一般包含:
  
  (一)陈述权。当对被告人进行讯问时,给予其陈述和辩解的机会。
  
  (二)诘问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在庭审时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的权利。
  
  (三)调查证据申请权。刑事被告人可以申请法院调取证据并申请法院传唤证人、鉴定人还有权请求与其他被告对质。
  
  (四)辩论权。刑事被告人享有的就事实和法律进行辩论,就证据的证明力和程序问题进行辩论的权利。
  
  (五)选任辩护人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选任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
  
  (六)救济权。刑事被告人不服法院的判决或裁定,有权获得救济。
  
  (七)申请权。为了避免有回避原因的司法人员不回避而影响案件的公正处理,而赋予被告人回避申请权,以资补救。
  
  二、刑事诉讼辩护人的范围
  
  (一)肯定性范围
  
  1、律师、
  
  2、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在单位或人民团体推荐的人
  
  其中注意第二点亲友、监护人
  
  (二)否定性范围
  
  1、正在执行刑罚的人(即使主刑执行完毕,还有附加刑的,仍不得担任,缓刑也不可以)
  
  2、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
  
  3、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4、公检法、国家安全、监狱的现职人员(注意需为现职,此外不包括其它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5、本院的陪审员(注意本院)
  
  6、利害关系人
  
  7、外国人
  
  8、法官检察官离职后两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辩护人
  
  9、法官检察官离职后,终身不得当原任职单位所办理案件的辩护人
  
  10、法官检察官的配偶子女不得在其任职的案件中担任辩护人(这里基本上跟回避类似)
  
  最关键的是对否定范围的限制
  
  如果属于4-7但是,又不属于1-3的监护人或者亲属可以出任辩护人,但是注意不能违反8-10。
  
  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其中就包括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人担任自己的辩护人,为自己提供法律帮助,进行辩护。虽然很多时候辩护人都是由嫌疑人、被告人及其家属委托的,但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案件中,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伤申请时间新规定
      工伤申请时间新规定为两个时间分别是:三十日内和一年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
      什么是债权人撤销权对象,成立条件有哪些当债务人与债权人利益息息相关更甚者危害到债务人利益,双方关系因此不得已要打破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利行使撤销......


·如何办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
      不了解国家政策和制度的老百姓可能并不知道自己住的房子所处的土地并不是归自己的所有的,虽然房子和土地在空间上是一体的,但是在法律上二者却是分开......


·双方合作建房合同怎么写?
      双方合作建房合同怎么写?一、双方合作建房合同怎么写?甲方: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传真:_____授权代表:__......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
      通信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一、工程质量管理措施是什么?(一)决策阶段的质量管理此阶段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是在广泛搜集资料、调查研究的基......


·有价证券包括什么呢以及有价证券解释
      有价证券包括什么呢以及有价证券解释有价证券包括类型(一)按证券发行主体分类按证券发行主体的不同,有价证券可分为政府证券(中央政府债券、地方政......


·一、夫妻财产继承顺序在哪里规定?
      一、夫妻财产继承顺序在哪里规定?夫妻财产继承顺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继承法》中有详细的规定,《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私募基金法规有哪些具体规定
      私募基金法规有哪些具体规定发展是波浪式前进,螺旋式上升。作为新兴行业的私募基金亦是如此。私募基金的发展前景总体是乐观的,但它注定不会是一帆......


·一、离婚特定财产效力对双方是否具有约束力?
      一、离婚特定财产效力对双方是否具有约束力?离婚特定财产效力对夫妻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它等于在夫妻之间形成了有关财产管理、使用、处分的原则界限。......


·工伤认定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我们都知道,在工作中或因工作原因发生的人身伤害都可以做工伤认定,再根据其结果申请赔偿。可是人们不清楚工伤认定责任划分到底有什么内容。那么,工......


·在我国想起诉离婚该找谁
      结婚离婚对于当事人来说都不是儿戏,都需要经过谨慎的考虑以后再做决定。尤其是结婚以后,婚姻生活本身就是平淡无奇的,在这一过程当中可能有各种各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