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存疑不起诉公安重新移送审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存疑不起诉公安重新移送审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存疑不起诉公安重新移送审查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犯罪事实清楚;
  
  (2)证据确实、充分;
  
  (3)犯罪的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
  
  (4)法律手续完备;
  
  (5)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二、存疑不起诉的情形
  
  (1)案件已经经过了补充侦查。这是对案件已经经过补充侦查,仍作不起诉决定的时机控制,也是作该决定的程序条件。一般而言,未进一步收集证据就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2)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这是指证据不足以充分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罪行,以至于即使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也很可能会宣告被告人无罪。
  
  人民检察院对此种情形下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必须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则》第286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的。
  
  三、审查起诉的时间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九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该条对审查起诉的期限以及改变管辖后审查起诉期限的计算,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这一规定是长期审查起诉经验的总结,是符合准确、及时办案要求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第3款的规定:对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也要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存疑不起诉的案件公安机关并不会因此就失去侦查权,因为对公安机关来讲,当然也希望能够将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所以,释放了原先的犯罪嫌疑人,不代表公安机关就不可以继续侦查下去了,任何情况下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都是一样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当一个员工
      如果当一个员工,因为工伤而导致不能工作的,那么他可以通过做工伤鉴定来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如果要面部工伤鉴定标准和赔偿方法是什么?根据我们国家......


·父亲立遗嘱如何办理公证?
      父亲立遗嘱如何办理公证?1.公民,法人申请公证,应当向公证处提出,并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填写下列内容:①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出......


·父亲死了没有遗嘱财产怎么分
      父亲死了没有遗嘱财产怎么分被继承人死亡后,没有遗留遗嘱的,根据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具体分配方式为: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


·合伙做生意欠债是夫妻债务吗
      是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一方在婚后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共同债务,......


·工程质量问题划分分为哪些?
      工程质量问题划分分为哪些?建筑工程在进行修建的时候,双方会就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约定。工程修建好了以后,如果建筑工程出现了任何问题,其中一方是需......


·法律规定交罚金在法院哪里交
      交罚金在法院哪里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当如何进行清算
      公司判决解散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公司应当在法院判公司解散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


·取保候审后还有事吗?
      取保候审后还有事吗?一、取保候审后还有事吗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还没有终结,是否有事应通过公诉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破产重整时间要求有限制吗?
      破产重整时间要求有限制吗?一、重整计划执行的方案和时间要求按照破产法的规定,重整计划的执行由债务人负责。但这不排除重整计划允许以委托等方式......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如何赔偿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没买交强险如何赔偿为了切实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等投保义务人钻法律空子,心存侥幸逃避应尽义务。我国对于不购买......


·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
      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一、对未到庭证人证词如何质证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根据法庭辩护和法庭质证阶段来进行一个准确度的认定,通常情况下,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