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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请事假没扣工资可以补扣吗?

员工请事假没扣工资可以补扣吗?
  
  一、员工请事假没扣工资可以补扣吗?
  
  可以补扣的;
  
  除了法定的各类公休节假日和假期外,如果因特殊情况,员工本人需要离岗请假的,批准权在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以综合考虑实际情况及工作需求,拒绝员工的申请,也是合法的。
  
  根据《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事假应按月平均计薪天数21.75天来折算扣除工资。
  
  员工的日工资为:月工资÷21.75
  
  员工应被扣除的工资为:日工资×请假天数
  
  员工当月应当领取的工资为:月工资—被扣除工资
  
  当然存在全勤奖、餐补等情形的,应当根据其规章制度的规定及对应的天数进行扣减。
  
  二、一般病假扣工资计算方法
  
  病假工资支付标准:根据员工在本企业的工龄按下述比例支付
  
  1. 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2. 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
  
  3. 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 80%;
  
  4. 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
  
  5. 已满8年及8 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三、病假期间工资计算基准:所有月薪工人以月薪为计算基准,所有计件工人则以其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工人所有之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的80%,如果低于此标准的,以最低工资的80%计发。
  
  三、一般加班工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即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综合上面所说的,员工是可以请事假的,但对于请事假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同时在请事假之后也会扣除相应的工资,如果当月没有扣,事后也是可以进行扣除的,这也是劳动法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双方协商着来,才不会引起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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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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