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骗团伙骗走彩礼可以退还吗?

彩礼,也就是我们所熟知的聘礼,是男方给与女方家的诚意金,表达自己结婚的诚意。而现如今,中国的彩礼却一度出现天价的情况,当然,看到有利可图,不少犯罪团伙也开始打起了彩礼的主意。那么婚骗团伙骗走彩礼是怎么回事?彩礼可以退还吗?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婚骗团伙骗走彩礼是怎么回事?
  8月21日,扬州市江都警方发布消息,经过近两年时间的侦破,江都警方成功摧毁一个特大婚姻诈骗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64名。数量众多的“婚骗子”在江都及镇江、南京、常州、泰州等多地进行婚姻诈骗55起,总案值近200万元。连日,警方陆续将追缴到的赃款退还给受害人,仅20日下午就退还了28.3万元。
  早在2014年10月,江都警方就接到群众报案,有犯罪分子以相亲和定亲为由,向被害人索取彩礼、做媒费等财物。警方随即立案侦查,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发现,这些“婚骗子”在江都当地和临近的镇江、南京、常州、泰州、安徽等多地进行婚姻诈骗55起,总案值近200万元。经过近两年时间的侦破,近日警方成功摧毁这一特大婚姻诈骗团伙。
  破案并不是终点,挽回群众损失更是警方的工作重心。20日下午,来自江都、常州、泰州等地的36个受害人陆续赶到了江都区公安局刑警大队,每个人的脸上都洋溢着笑容。“我是从泰州赶来的,前几天接到了江都公安局的电话,让我过来领钱。江都警察是好样的,他们辛苦了!”一名来自泰州的受害人激动地说。
  据悉,这36户受害人都是因婚姻诈骗而蒙受了损失,其中最多的一户被骗了10万余元,其他受害人多数被骗了2万元左右。警方经过前期努力,从犯罪嫌疑人处追缴赃款28.3万元,这些赃款根据相关比例放进了36个信封里,发送到各个受害人手中。
   二、彩礼可以退还吗?
  1、彩礼如何返还,应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一些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2、订立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仍应保护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双方履行结婚登记手续表明双方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夫妻关系,但是,在我国,由于各地的风俗习惯不一样,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人们更看重的是举行婚礼这一仪式。如果双方确未共同生活,既没有履行夫妻之间的实质权利义务,也无夫妻之间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经历,则应当考虑此类案件的现实情况。因此,订婚男女双方虽然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的,给付彩礼一方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得到法律的保护。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的第三种情形。生活困难有绝对困难和相对困难之分。所谓绝对困难是指实实在在的困难,依靠自己的力量无法维持当地的最基本的生活水平,该条规定的本意应该以绝对困难作为标准进行规定的。
   婚骗团伙骗走彩礼的情况事实上也并非只此一例,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屡屡出现的,当然,作为民众来说,是否需要下彩礼,要下多少彩礼,在下彩礼的时候需要确定怎样的安全保障,这也是急需解决的一个问题。至于彩礼是否可以退还,在现实情况中最终的处理方法也并不一致,国家目前为止对此并没有一个规范的处理方式。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关于婚前保健我们需要注意什么?
      关于婚前保健我们需要注意什么?第七条 医疗保健机构应当为公民提供婚前保健服务。婚前保健服务包括下列内容:(一)婚前卫生指导:关于性卫生知识、......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上诉状的内容有哪些?上诉状,是民事、行政或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民事、行政或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
      法律规定民间借贷利息是多少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民间借贷年利率如果不超过36%,债权人主张利息是支持的,超过36%的,超出部分无效。......


·非法持有毒品多少克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
      您都知道毒品犯罪是危害非常大的一种犯罪行为,但是有些的毒品犯罪是有规定一定的毒品数量的,不同数量的毒品构成的情节的严重程度是为不一样的,所以......


·犯罪嫌疑人撤销辩护律师是否有限制
      犯罪嫌疑人撤销辩护律师是否有限制一、犯罪嫌疑人撤销辩护律师是否有限制?犯罪嫌疑人撤销辩护律师的这件事情是没有任何的限制的,刑事诉讼案件可以......


·一、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么?
      一、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么?法定继承人可以放弃继承遗产,按照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


·专利权有哪些权利2023
      专利权有哪些权利1、独占实施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而权利人可以独占地制造专利产品、可以独占地使用该专利技术......


·加班的工资不低于平时的多少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不能低于平时时薪的1.5倍。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加班时薪不低于2倍......


·注册企业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条件是什么
      注册企业公司法规定的注册条件是什么?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公司的设立必须依据法定的程序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领取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有的公司如商业......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析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析一、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的概念并购重组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市场的通常说法。包括上市公司收购、资产重组、股份回购、......


·一、精神病妻子要离婚可以吗?
      一、精神病妻子要离婚可以吗?可以和精神病人离婚的,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是指......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