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一般房屋贷款没还完能卖吗?

一、一般房屋贷款没还完能卖吗?可以卖,但基本上需要提请结清房贷。一般二手房买卖还存在贷款未结清的情况,那么买卖双方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可以办理转按揭的手续,转按揭是指房主准备将住房出售或者转让给第三个人,从而申请办理贷款的相关变更。但是这种办法的局限性在于很少有银行受理这种业务,大多数银行并没有开通这一业务,户主可以向相关贷款银行咨询以了解具体的情况。二、二手房过户手续有哪些?1、买卖双方确定交易意向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后,如果觉得满意的话,就可以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2、签订二手房购房合同在买卖双方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销售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买方就可以交纳购房定金并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是这里有一点需要注意: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3、提出过户申请买卖双方签订购房合同之后,就可以开始正式办理过户手续了,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将相关的资料提交后,需要接受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的审查。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买卖双方的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4、税费缴纳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通常来说,买方需要缴纳契税,而卖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不同,契税的组成也有所差别。5、办理产权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6、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买方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付清全部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卖房之前不结清房贷的情况下,银行基本不会同意在这种状态下去变更还贷人,先还清房贷之后,买家可以再用这套房子做抵押。中间的操作流程其实也非常的简单,有意购买二手房的话可以到正规的中介公司去查询,这些到时候中介公司都会帮忙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肇事逃逸移交刑警的规定是什么?
      肇事逃逸移交刑警的规定是什么?肇事逃逸移交刑警的规定是如果交通肇事逃逸,已经涉嫌到我国刑事方面的交通肇事罪,那么就应当由公安机关来进行立案侦查......


·公安局婴儿遗弃证怎么办理?
      公安局婴儿遗弃证怎么办理?市民捡到弃婴,应第一时间到当地公安部门报警。查找不到亲生父母和其他监护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送交当地社会福利机构或民......


·离婚的时候
      离婚的时候,很多家长会问,孩子不跟我我的话,我是不是要给抚养费了?抚养费给多少合适了?我这里是农村,抚养费应该给多少了?针对以上问题,我们特意编......


·民事诉讼法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况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应当中止审理的情况是什么在民事诉讼中,诉讼中止的情形主要有六种,在《民事诉讼法》第150条中有明确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条有......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十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四十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1、《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


·对未成年犯罪一律不公开审理的相关规定有什么?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中是可以从宽进行处理的,而且在审理的方面也是有着相关的政策的。就比如说如果未成年人犯罪了之后审理是有着不公......


·机动车驾驶者开车打电话违法吗
      可能大多数人都有这样一个开车经历,就是在行驶过程中,突然有一个电话进来,此时又怕错过了什么重要的事情,肯定就会一边驾驶一边接电话。那么在我国......


·信息公开实施细则
      信息公开实施细则信息公开对于政府来说,是一项比较重要的工作,我们需要及时的对于需要公开的信息,对群众公开,接受您的监督,对此,我国也是制定......


·刑法修正案九挪用公款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同时也在保障着每一位公民的权益,如果一些公职人员利用公职之便,将一定金额的公款挪为私人所用......


·大亚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
      大亚湾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流程是什么?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土地是国有,但是对于一块土地公民有土地使用权,对这块土地有着一定的支配权力,因此在生......


·合同支付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
      合同支付违约金是怎么计算的?当事人自行在合同中约定数额或者计算方法。违约金没有明确的上限或者下限。如果过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