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法律后果

车辆不买交强险会有什么法律后果不投保交强险后果是很严重的,根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交强险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并处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二、第三者责任险与交强险有什么区别1.两者的强制性不同。“三责险”并不具有强制性,它在本质上是按照商业保险制度建立起来的一种商业性质的保险。对车辆所有者及保险人来说,更注重的是风险的分散和保险利益的获取,是否投保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而“交强险”具有强制性,具有类似于社会保险的性质,其更注重的是让第三人的利益能及时得到保障,所有行驶的车辆所有者都被强制必须投保,同时保险公司必须承保而不得拒保。2.赔偿的原则不同。“三责险”是按照过错责任来确定保险人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具体的赔偿方式保险合同中有具体约定,且其赔偿不区分人伤还是物损,均按照合同的约定进行,保险人依据被保险人在事故中所承担的事故责任的大小来承担赔偿的多少;而“交强险”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是按照无过错的原则确定的,它并不是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而是依据法律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具体规定在责任限额内给予赔偿。3.赔偿的范围不同。“三责险”对赔偿的范围作出了许多免责的设定,包括不同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而“交强险”除了故意造成事故之外,其保险责任覆盖了几乎所有的交通事故,且没有免赔率的规定。目前,我国是强制要求机动车投标交强险的,这肯定有其必要性。一方面对道路交通的安全有促进作用,另一方面能够保障在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受害人得到赔偿。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不包括被保险车辆内自己东西的丢失或者说财产的损失。也就是说,这部分损失并不会得到交强险的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人身安全权利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
      人身安全权利是每个公民都享有的最重要的权利,任何个人和组织都不能以任何理由给予侵犯,因此,如果遇到人身权被侵犯时,一定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


·刑事判决后提起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
      刑事判决后提起民事诉讼条件有哪些?近几年随着民事诉讼案件频发,有些罪犯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免除其应负的民事责任,因为被害人......


·私生子有权继承财产吗?
      私生子有继承权吗?私生子可以继承财产吗?私生子能继承财产,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


·在我国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结婚证吗?
      在我国办独生子女证需要结婚证吗?独生子女证办理流程如下:1、申请领取《独身子女证》,需携带户口簿、结婚证原件。2、由女方到所在单位(无单位......


·被拿刀威胁能立案吗
      能,如果生活中遇到被威胁恐吓的行为是可以进行报警的,相关部门会根据情节严重程度进行立案处理,情节较轻的会进行拘留或罚款,更严重者涉及刑事罪名......


·一、交通事故起诉就什么药费都赔了吗?
      一、交通事故起诉就什么药费都赔了吗?交通事故起诉并不意味着医疗费就可以全额的进行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
      代位权归属地该如何认定?一、这种观点在现实操作中更切合实际,更符合代位权的立法原旨,能有利于债权人实现债权。因为依“入库规则”,代位权行使......


·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哪几项
      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哪几项一、安全文明施工费有哪几项建筑工程里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包括以下内容:1、建筑安搜索装工程按照工程造价形成由分部分项工......


·河道清淤卖沙子合法吗
      不合法。需要办理河道采砂证,办理了采砂证以后,才能从事河道采砂活动。凡是以清淤名义进行非法采砂活动的,水利部门都要严肃查处。但如果河道淤积确......


·离婚共同债务被执行人是谁?
      离婚共同债务被执行人是谁?如果该债务属于一方所有,那么该债务的被执行人就是该债务分割方。夫妻共同债务是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


·抢注商标异议应该怎样办理
      抢注商标异议应该怎样办理首先,填写《商标异议书》,填好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如认为被异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