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单位犯罪的立案条件

对单位犯罪的立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两个条件:一是有犯罪事实存在,二是这种犯罪事实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一样,要追究其刑事责任,首先要有犯罪事实,就是存在体现该单位意志的危害社会的行为,这是刑事案件的基础。如果没有犯罪事实存在,便无刑事责任可言。但是,只有犯罪事实这还不够,如果这种行为(犯罪事实)在刑法分则中没有被明确规定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能立案追诉。与追究自然人刑事责任一样,对单位也必须同时具备立案的两个条件,才能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零五条【徇私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


·变更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虽然我国允许变更合同,但此时也要建立在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如果单方面变更合同的话,自然这样的行为是无效的。而变更了合同之后,其实也会涉及......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限的概念与分类
      民事诉讼法起诉时限的概念与分类一、起诉时限的概念起诉时限,也就是通常说的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


·意外保险赔偿范围是什么
      意外险的赔偿范围有以下4种: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江苏征地拆迁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实行征地补偿资金预存制度。征地报批前,市、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征地补偿费......


·父母同时立遗嘱怎么写?
      父母同时立遗嘱怎么写?一、父母同时立遗嘱怎么写?1、首部。(1)标题。写明“遗嘱”或者“××××遗嘱”。(2)订立遗嘱人基本情况,写明立遗人......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
      工伤认定单位不认是单位员工该怎么办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


·质权的特点
      质权是担保的一种方式,指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以协商订立书面合同的方式,移转债务人或者债务人提供的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的占有,在债......


·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以公司能贷款吗
      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变更后以公司能贷款吗?公司贷款是针对公司而言的,与个人贷款是无关的,所以公司的贷款仅仅就是以法定代表人的名义来签字与......


·山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山西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5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