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个人间土地承包合同书

个人间土地承包合同书 一、签订农村个人间土地承包合同书有哪些需要注意
   1、《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是否可以流转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归属及流转的期限
  《土地承包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擅自截留、扣缴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的,应当退还。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流转土地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所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收益归承包农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农户流转收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期限由流转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模板:
   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开、诚信、平等、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土地承包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1、甲方将土地亩 、每亩承包费 _______元承包给乙方。
  2、合同期限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3、承包价格:本合同期限内按每亩____ 元,在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结清。结不清收回土地,若有诚信,可续签,价格再议,本合同长期有效。
  4、租赁土地界线
  边界相邻东靠__________,西靠__________,北靠__________,南靠__________。
  5、面积
  本协议租赁土地面积共__________亩(平方米)。
  6、 结算方式:以现金结算,甲、乙双方以收据为凭
  7、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享有独立的生产自主权、经营权,但不能改变土地用地性质,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方式。
  8、违约责任:上述条款是甲、乙双方在完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违约,否则,单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违
  约方承担。
  9、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
  年 月 日
  通过以上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农村个人间土地承包合同书的几个重点问题包括承包土地是否可以流转,流转土地的收益与期限及流转土地合同的签订应注意细节等。可见土地承包合同相关的问题是项专业的法律工作,而合同的内容是否可以最大化的保护合同当事人的权益这些都取决于合同的条款。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增加抚养费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一般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若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需要同时对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问题作出处理。但对于离婚时确定好的抚养费数额,日后也是可以要求进......


·离婚管辖权转移用多久?
      离婚管辖权转移用多久?离婚管辖权转移用几天到十几天的时间,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


·提起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是什么?
      提起民事诉讼撤诉的条件是什么?在发生民事纠纷的时候,很多人由于自己的利益受损一时冲动就向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但是在递交民事诉讼书且法院受......


·必须父债子还的情况有哪些及规定?
      必须父债子还的情况有哪些及规定?情况:1、父母的借款是用于家庭成员的共同生活如果父母所借款项是用于家庭成员共同生活的,那么这笔债务,就不......


·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相关法律知识的介绍
      说到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您一定会有很多疑问吧。宅基地的继承和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其实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呢。而且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也是有很多注意事项......


·土地政策法规是怎样的
      土地政策法规是怎样的一、相关土地政策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条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条款的规定是怎么样的?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


·如果是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
      如果是婚前财产可以分割吗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


·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
      虽然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减刑的,但我国法律中却对无期徒刑的减刑作出了限制。那究竟法律上面是如何限制无期......


·企业注销如何办理,有什么流程?
      企业设立的时候是需要公司法规定的流程的,如果公司在设立的过程当中产生了债权债务是需要由发起人来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如果公司成立成功了是可以由公......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个人财产是指依法或依当事人约定,夫妻婚后各自保留的一定范围内的个人所有财产。一般包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