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三级工伤伤残一次性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三级工伤伤残一次性赔偿标准2023是什么?
  
  一、三级工伤伤残一次性赔偿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公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并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标准为:
  
  一级:27个月本人工资
  
  二级:25个月本人工资
  
  三级:23个月本人工资
  
  四级:21个月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支付标准为:
  
  一级:本人工资的90%
  
  二级:本人工资的85%
  
  三级:本人工资的80%
  
  四级:本人工资的75%
  
  二、《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2010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109元,2009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以上就是有关三级工伤伤残一次赔偿的标准,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来进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是可以提出重新认定的,当事人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要求按照规定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是否属于法院的受案范围?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办理社会保险,补交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而引发的争议,以及劳动者自行缴纳社会保险后向用人单位追偿已缴纳费用而引发的争议......


·派出所移交案件通知吗?
      派出所移交案件通知吗?不会通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


·写离婚协议要注意哪些事项
      要是以协议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话,那么此时离婚夫妻必须要先就相关事宜协商一致,之后签订书面的协议,也就是您常说的离婚协议,否则是不能达到离婚......


·脑震荡工伤能评上几级?
      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工人就容易发生工伤。有的工人被硬物砸到导致脑震荡,为了明确赔偿标准,职工要及时向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


·是否可以修改公证遗嘱可以!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
      是否可以修改公证遗嘱可以!遗嘱公证是指公证处按照法定程序证明遗嘱人设立遗嘱行为真实、合法的活动。经公证证明的遗嘱为公证遗嘱。我国继承法明确规定......


·永川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永川区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在我国各省市,国家机关为了某种利益的需要,是可以征用属于公民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的,为了防止发生民乱,在征......


·夫妻共同债务承诺书的写法是怎么规定的
      夫妻共同债务承诺书的写法是怎么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承诺书的写法不是法律制度强制性规定的,夫妻承诺共同偿还债务的,承诺书应该要载明债务的种类、承......


·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 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收养人必须无子女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单身外国收养人如符合中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规定的收养条......


·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技巧有哪些?
      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技巧有哪些?一、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技巧有哪些?诉讼时效届满的答辩技巧:在辩论阶段,听对方陈述时一定要聚神会神,不要为对方......


·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期徒刑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


·配偶患精神病能要求离婚吗?
      配偶患精神病能要求离婚吗?一、配偶患精神病能要求离婚吗?可以,《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法定提出离婚的理由第五项中指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