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辞退员工要写辞职书吗?

辞退员工要写辞职书吗?1、公司辞退员工,协议离职,员工不需要写辞职报告。2、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的,公司要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而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的,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性裁员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1、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2、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对于员工辞职,在这个社会上基本上每天都在上演,因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存在差距,单位处于强势地位,具有优势,而劳动者则属于劣势的一方,所以法律更加保护劳动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监外执行去了外地怎么办理?
      监外执行去了外地怎么办理?监外执行的人要去外地长住的,必须按照程序取得矫正机关的同意。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


·你知道人身保险包括哪些内容吗
      你知道人身保险包括哪些内容吗?一、人身保险包括什么?1、按照就保险范围分类,分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1)、人寿保险人......


·女方出轨应承担什么责任?
      女方出轨应承担什么责任??一、女方出轨应承担什么责任?道德谴责,出轨不在法律调整范围之内。首先确定女方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


·有过缓刑还能在缓刑吗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


·刑事案件需要请律师么
      不管是在怎样的案件中,我们总能看到律师的身影,而多数情况下律师都是由当事人委托聘请的。那么具体在刑事案件中哄,您知道刑事案件需要请律师么?下......


·轻微骨裂多少天可以鉴定工伤
      轻微骨裂多少天可以鉴定工伤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


·案子从检察院退回公安是什么原因
      一、案子从检察院退回公安是什么原因《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


·一、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离婚财产新法律的规定,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


·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是什么?
      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是什么?一、监护人身份证件类型是什么?监护人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和......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
      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一、离婚登记不予受理的情况有哪些有三种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不受理当事人的离婚申请。按照即将施行的《婚姻登记条......


·商铺分割卖返租属不属于非法集资?
      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了促进销售,通常会使用售后房租的方式来吸引顾客,与客户约定好在售出房子的一定时间中,以特定的手法承租房子。另外还有一些地产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