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如何结算?

辞退员工当月工资如何结算?按照离婚时间结果,需要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结清工资。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劳动合同法上有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你手里有公司给的补偿金何时支付的文件,简单点可以去劳动稽查部门举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及补偿金,这个属于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也不可能会老家慢慢等,当然也可以去进行劳动仲裁。这个都是会被支持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二、《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员工工资的具体情况应当由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标准来支付,劳动者在没有得到工资待遇的情况下,是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裁决处理的,另外对于没有严格按照规定的提前一个月时间通知劳动者的,那么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的代通知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时性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
      一时性抗辩权的概念是什么?抗辩权作为一种抗辩的权利,在不同的情况下有着不同的使用要求,并不是一种任意性的权利,它的行使受到一定的条件限制。抗......


·离婚以后还能起诉要孩子抚养权吗?
      夫妻双方感情不和选择离婚,解除婚姻关系。离婚时夫妻双方会对子女的抚养权进行协商,一方得到抚养权后,另一方必须给抚养方一定的经济补偿。那么,离......


·商标侵权纠纷案例分析
      商标侵权纠纷案例分析商标权是商标权人依法获得的权利,受到发了的保护。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总有想要不劳而获的人存在。通过侵犯他人的商标权来谋取......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
      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年规定企业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年规定(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


·无民事能力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
      无民事能力人的监护人由谁担任?根据《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由下列人员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


·什么是劳务合同 劳务合同有哪些法律特征
      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要是劳务关系的话,自然这样的情况下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而是应当签订劳务合同。也就是说建立的关系不同,那么对应的合同类型......


·长期股权投资破产清算如何处理
      长期股权投资破产清算如何处理公司运营如果一直亏损的话,企业自然就无法继续运营下去,只能申请破产来处理公司存在的债务问题,但其实对于公司申请破......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一、非法买卖土地使用罪既遂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1、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


·一、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条件?
      一、孩子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在离婚案件当事人低龄化的趋势下,夫妻双方离婚时子女年龄普遍都比较小。近年来,抚养纠纷案件逐年增多,其中以变更......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一、什么是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当事人对其违约行为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的事由。合同法上......


·一、继承人的权利义务?
      一、继承人的权利义务有哪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及义务:1、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继承人是否接受继承,是法律赋予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