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天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是什么?

一、天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是什么?
  
  天津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规定是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
  
  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须严格在承诺制度的时间内快速赶赴现场,并快速处置现场。
  
  进行现场勘查包括现场访问、摄影、制图、丈量、勘验等系列工作。
  
  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无误后,应要求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
  
  为检验需要,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的相关证件。
  
  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
  
  事后展开调查必须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技术检测、损害评估和其他必要的鉴定。
  
  责任认定
  
  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召集当事人到交通事故处理中心举行听证。
  
  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
  
  公布责任时,必须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席讲清事故的基本事实和认定责任的理由与依据。
  
  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处罚
  
  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
  
  根据领导作出的处罚决定填写处罚裁决书。
  
  向责任人宣布处罚裁决。
  
  告知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权利和法律时效。
  
  完善处罚的相关手续。
  
  执行处罚。
  
  赔偿调解
  
  收集与损害赔偿相关的证明、票据、各种资料。
  
  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
  
  调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机关申请调解、逾期申请、对事故认定、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诉讼途径解决
  
  1、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在交警给出的时间内不予起诉的,也没有达成调解意见的,交警将肇事车辆放车。
  
  2、收到责任认定书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要全保全查封对方车辆,以保证将来的执行。特别是伤情较重,需要住院治疗一段时间的,或者手术治疗的。
  
  3、法院立案后,向交警部门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查封车辆。
  
  4、法院开庭,可能构成需要伤残鉴定的,向法院提交鉴定申请。
  
  5、鉴定结果出来后,或者治疗基本结束后,法庭开庭审理,判决。
  
  6、受害人申请执行。
  
  当代社会,不管是做什么事情,都是讲究效率,这也就是意味着所有的事情要在保证质量的前提基础上提高速度,比在交通事故的处理中就存在着快速处理流程,这样是非常方便的就将一些事故处理完毕的,这对于双方来说都非常好。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何规定的?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何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纳比例如何规定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按下列标准预存......


·b2扣分了怎么处理
      B2驾驶证只要被扣分就要在年审时接受交通法律法规安全教育和学习。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1个记分周期内有记分的......


·他项权证可撤销需要什么材料?
      房屋成为公民的财产的同时并不是就只赋予了其居住使用的权利而连带着许多诸如土地权以及租赁权,所以公民在将房屋交给银行作为抵押之前就需要去办理他......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相关内容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相关内容是什么?国有土地是指城镇土地来说的,国有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资源。在使用和申请上都有着较为严格的规定和流程......


·非法集资犯罪数额认定问题如何规定?
      对于非法集资问题,企业为了达到骗取资金的目的会对受害者做出利息承诺,非法集资犯罪数额认定问题也是案件判定时常常产生纠纷的地方。对于非法集资但......


·上下班期间自己摔去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期间自己摔去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


·结婚时隐瞒患有精神疾病,婚姻关系是否可以撤销
      拟缔结婚姻的双方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前应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


·交通事故受害者退休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
      交通事故受害者退休误工费可以要求赔偿吗退休后发生交通事故若是受害人仍然在劳动的,可以要求误工费。我国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在遭......


·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
      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房屋的拆迁补偿标准怎么算?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计算公式: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怎么赔偿一般是照价赔偿,可以视情节要求额外的补偿。除了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外,故意毁坏他人财物,属于违法行为。故意毁坏公私财物......


·发生医疗事故如何处理
      1、报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