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所取得的或者无偿取得的没有使用期限限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2、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城市规划区内除国有土地外,还有集体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国家土地管理局令(1992)第1号》明确规定:第二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通过除出让土地使用权以外的其他各种方式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第三条 划拨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活动,适用本办法。二、扩展资料:出让土地使用权所谓出让,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它是有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则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方法不同,也就决定其权利的不同。由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则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也就是可以进入市场。而通过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则不能进入市场,只有在补交了土地出让金后方能享受同样的权益。如果房屋的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是划拨性质的,那其实就是在生活当中经常说的小产权的房子,而土地使用权的类型本身就是有偿出让的,这种房子在市场当中的交易各方面都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所以,有些时候土地使用权的类型其实会影响到房屋的价格的。相关的土地根据相关土地使用证的方式进行办理。出让土地的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相关的土地使用金,由国家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出让这类土地的使用。划拨土地应对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补偿,对这类被征收土地者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方当事人能否单方解除租赁合同
      能否单方解除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在订立之后,当事人一方是可以单方面要求解除的。法律赋予出租人与承租人单方解除租房合同的权利,但是在行使该权利......


·哪些情形打官司要彩礼能要回?
      现在很多男女结婚都是要彩礼钱的,但是也存在一些给了彩礼钱但是没有结成婚的或者是出现骗婚的情况,这时候我们就要哪些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


·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家庭暴力
      什么证据可以证明家庭暴力一、哪些证据可以证明家庭暴力1、证人证言。发生家庭暴力时有可能会被其他人员目睹到,比如说小区的保安,比如说自己的父......


·有时我们在工作中会受到一些伤害
      有时我们在工作中会受到一些伤害,身体上和工作能力上受到一定的影响。这时我们需要向用人单位和保险公司进行索赔,赔偿我们的伤害损失。那工伤伤残鉴......


·借高利贷要什么条件?借高利贷犯法吗
      借高利贷要什么条件?借高利贷犯法吗一、借高利贷要什么条件高利贷是一种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关系,至于借高利贷要满足什么条件,我国法律中并没有做出规......


·一、离婚房孑没有房照应该怎么分?
      一、离婚房孑没有房照应该怎么分?1、房子没房产证,尚未取得所有权的房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的房屋均不享有所有权,双方均无权请求房子归自己。2、......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是多少
      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是多少一、安徽省征地补偿标准每亩价格是多少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


·酒驾追尾肇事逃逸如何处理?
      酒驾追尾肇事逃逸如何处理?一、酒驾追尾肇事逃逸如何处理?酒驾追尾肇事逃逸应该按照交通肇事罪或者是危险驾驶罪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


·工行信用卡逾期怎么办
      工行信用卡逾期怎么办一、工行信用卡逾期怎么办如果是疏忽大意忘记还款,造成的工商银行信用卡逾期。在发现逾期后,一定要尽快还款,最好是全额还款......


·破坏生产经营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


·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一、签借款合同的基本要求有哪些借款合同应具备如下主要条款:1、借款标的。借款合同的标的必须是货币。专业银行和其......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