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自愿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需要约定清楚吗

自愿离婚协议书债权债务需要约定清楚吗?自愿离婚协议书中需要约定清楚债权债务,不然离婚以后也会很麻烦的。一般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二、离婚协议主要包括四项内容:(1)自愿离婚。自愿离婚即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2)子女抚养问题。子女抚养涉及当事人一方行使抚养权,另一方支付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另外还涉及未抚养子女一方探视权的行使及保障等内容。(3)财产及债务处理问题。财产及债务处理主要包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共同债务如何清偿等。(4)其他待处理的问题。离婚协议书当中如何来约定债务债权问题,没有必要必须要按照法律上的规定进行约定,就看男女双方对待这个问题到底是怎么协商的,如果男方自愿承担起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欠下的所有债务,那就这样在协议书当中写清楚即可,法律上规定的是共有债务共同偿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酒后驾车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酒后不开
      酒后驾车是一个非常危险的行为,生活中我们经常可以听到酒后不开车的话语,但是会有人酒后驾车,并且还是醉驾行为,醉驾状态下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个体户无证经营怎么处罚
      无证经营,指企业或个人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而自行从事工商业活动的行为。从事无证经营的,一般都不具备从事社会经济活动的人......


·公司永久性员工可以辞退吗?
      公司永久性员工可以辞退吗?永久性合同其实就是无固定期合同,永久性合同并不等于不能解除,只要用人单位对员工制定符合违法的辞退(解除)规定并经过一定......


·法律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
      法律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一、法律关于诽谤罪的定义是什么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


·小孩的抚养费怎么算才好
      很多时候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才涉及到小孩抚养的问题,其中就包括了抚养权和抚养费。通常由一方实际抚养小孩的,那另一方就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才行......


·进行离婚官司技巧主要有哪些内容?
      在法治社会中,离婚需要十分正规的方式进行,协议和诉讼作为两种普遍采用的离婚方法,越来越被大众所接受。因为涉及到离婚财产分割以及未成年子女抚养......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交呢
      随着租房市场的发展,国内租房市场也在越来越像规范化方向发展,大多数租客也越来越倾向于签订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这就涉及到了要缴纳相应的各种税,......


·雇佣协议算劳动合同吗?
      雇佣协议算劳动合同吗?一、雇佣协议算劳动合同吗?雇佣协议算劳动合同,雇佣协议是广义上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具有劳动合同的基本特征,其基......


·没批捕是不是就无罪了吗?
      一、没批捕是不是就无罪了吗?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情形(1)不符合本法第79条第1款规定的逮捕条件①没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


·一般的办他项权证需要费用吗
      一般的办他项权证需要费用吗一般的办他项权证是需要费用的。办理他项权利证的费用不是根据平米数收取的,而是按房屋类型收取,商业收550元,住宅是80元......


·砸车立案后会怎么样处理
      首先,去派出所询问办案警官,不处理的原因。其次,如果警察不处理,有两种办法:1、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