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总公司对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追认有效吗?

总公司对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追认有效吗?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你说的情况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 有具体案例吗,个人觉得,一般好像不行吧,合同要双方协商签订,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这种情况只有总公司一方有资格订合同,而分公司没有,相当于总公司为分公司制定了内部规则,不是合同。1、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2、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总公司,而不属于分公司自有。3、分公司对外所欠债务和法律责任也归属于总公司,不能自行独立承担责任,所发生的债权债务风险应当由总公司承担。4、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以自已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或代表公司进行诉讼。这是分公司和总公司内部职能部门的区别。二、 法律依据《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四十八条也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于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合同法第四十九条所称“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情形主要包括:(一)被代理人明知行为人以其名义订立合同而不否认的;(二)被代理入的高层管理人员从事与其职责相关的民事活动的;(三)行为人持有被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单位负责人名章或单位印章和单位介绍信订立合同的;(四)被代理人授权范围不明的;(五)代理权被终止或者被限制,但被代理人未及时通知相对人的。”分公司在本质上就是总公司一个分属机构分公司可以单独签署自己的合同,但是签署的合同范围需要在总公司授权范围之内进行同意的才能够进行签署,否则须不产生法律效应,总公司也不承担带来的后果。如果产生法律纠纷的话就有分公司的负责人进行承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有哪些?
      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手续有哪些?(一)事先通知工会《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在可以裁员的4种情形下,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天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
      交通事故中赔付精神损失费吗在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交通强制保险的保险限额只有12万2千元,而且这12万余元还有1万元的医药费和2千元的财产损失限额,......


·离婚多久才能争抚养权呢
      抚养权是指男女双方离婚后,一方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在我国婚姻法中,对抚养权的归属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如何判断抚养权的归属也有着明确的解......


·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一、建筑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可以签订;分公司属于总公司的组成部分,不能对外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其对外行为的法律后果......


·民法总则的规定多少
      民法总则的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能力年龄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的规定多少岁为限制行为......


·新闻照片是否受著作权保护?
      新闻照片是否受著作权保护?一、新闻照片是否受著作权保护?是否到保护这要看时事新闻披露的信息,如果是发挥新闻让社会知晓的功能,当它是新闻、......


·股权收购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股权收购合同主要包括哪些内容?1收购合同的主合同,除标的、价款、支付、合同生效及修改等主要条款外,一般还应具备如下内容:1.1说明收购项目......


·拘留和拘役的相同点不同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人面临着一些法律问题,大家通过电视或者互联网等媒体了解到一些有关法律的知识,但并不清楚。想必很多人都听过拘留和拘役,那我......


·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
      专利复审委员会与行政复议有什么区别生活中如果我们对相关行政部门做出的决定不服的话,我们是可以向其上级机关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不同的事情的行......


·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小孩有一份吗
      一、夫妻双方离婚房子小孩有一份吗?住房如果是婚后取得,或是登记夫妻俩姓名,住房就是夫妻婚后共有财产,夫妻俩可以在离异时,把部分或是全部产权过......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吗?合同到期的不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如果想续签但企业不同意的,合同到期后公司需要额外支付经济补偿。补偿额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