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企业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是企业清偿偾务后的剩余财产的分配原则,一般应按合同、章程的有关条款处理,充分体现公平、对待,照顾各方利益。淸算后各项剩余财产的净值,不论实物或现金,应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配。其中,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按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如为国有企业,其剩余财产要上交财政。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如为实物财产的分配,其价值有差额时,按投资比例计算。如为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作合同又规定折旧完的固定资产归中方投资者所有的,则外方不再参加该部分财产的分配,仅在中方投资者之间分配。二、剩余财产分配的审计程序(1)破产企业的清算费用和破产债务是否100%地偿付完毕,是否有应偿未偿的债务序列或项目。(2)剩余财产分配之前是否依法向国家缴纳了所得税,实缴税额与相应的计税依据、税率是否一致。(3)参与剩余财产分配的所有者是否真的都是企业的所有者,它们是否以公平的身份参与分配,特别是政府所有者是否与个人所有者、法人所有者取得了公平的分享地位。(4)剩余财产分配依据是如何确定的,各所有者的出资额计算是否准确。(5)不足分配的零星财产是如何处置的。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企业清算剩余财产的分配情况,必须按照公司法中规定的相关程序来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来解决,具体情况下应当由股东召开股东大会来对相关情况进行表决处理,避免矛盾纠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单位合同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
      单位合同诈骗量刑标准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上海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
      上海自住型商品房政策有哪些?您对于买房子都是十分重视的,所以相关政策和消息都必须要了解和重视。上海作为国际性的大都市,房价不断攀升。为了遏......


·刑事案件如何申诉?
      申诉      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


·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有哪些
      若罪犯在服刑期间想要被减刑的话,那此时需要先满足规定的减刑条件才行,不然根本不会获得减刑的机会。话说回来,法律中规定减刑条件有哪些呢?而一般什......


·家庭暴力有哪些特点?
      家庭暴力有哪些特点?家庭暴力有哪些特点?1、家庭暴力的行为主体具有特定的亲属关系。其施暴者与受害者相互关系密切,多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
      一、离婚协议财产分割一方不履行怎么办?协议离婚后一方若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离婚协议中约定的财产分割义务,另一方可以以离婚协议为依据向法院提起......


·云南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是什么?
      如今云南省已经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不少夫妻都准备生育二胎。而有些人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生育三胎,这样就会被征收一笔社会抚养费。云南省各地计划生......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在进行房地产转让的时候,也是有一定的步骤要求,那您知道房地产......


·放弃继承可以在什么时间作出?
      放弃继承可以在什么时间作出?一、放弃继承可以在什么时间作出?可以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尚未处理之前时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所谓放弃继承是指......


·特大交通事故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根据造成的损害结果分为了四类,即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重大交通事故以及特大交通事故。不同的类型针对了不同的损害后果,那么您知道......


·帮醉酒驾驶出事故人澄清后果会怎样?
      帮醉酒驾驶出事故人澄清后果会怎样?我们知道,饮酒之后驾车是十分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而如果当事人达到醉驾标准,还会承担相应的刑事处罚。司法机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