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人身故意伤害判多少年?

人身故意伤害判多少年?
  
  一、人身故意伤害判多少年?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刑法》第234条明确规定了故意伤害罪的基本量刑标准(下文中会有刑法中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具体判刑多少年、支付多少赔偿金等细节问题在标准范围内有一定的浮动。无论作为受害人还是嫌疑人,在面临故意伤害罪时都应及时委托专业的刑事律师,以争取更多的自由和权益。下面将为您介绍故意伤害罪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具体的判刑细节,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故意伤害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相应地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每增加一人轻微伤,可增加一个月至二个月刑期;
  
  2、每增加一人轻伤,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3、每增加一人重伤,可以增加一年至二年刑期;
  
  4、每增加一级一般残疾的,可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每增加一级严重残疾的,可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每增加一级特别严重残疾的,可以增加二年至三年刑期。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带有黑社会性质或地方恶势力性质的;
  
  2、因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故意伤害犯罪的;
  
  3、持枪支、管制刀具或者其它凶器伤害他人的;
  
  4、伤害对象为老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
  
  5、有赔偿能力而拒不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的。
  
  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
  
  1、犯罪后积极抢救被害人的;
  
  2、因被害人的过错引发犯罪或对矛盾激化引发犯罪负有责任的;
  
  3、因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
  
  二、故意伤害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刑法》第234条之规定:
  
  1、犯故意伤害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3、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无期徒刑的量刑基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被害人2级以上(含2级)伤残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的,基准刑为无期徒刑。
  
  5、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里是指实施其他故意犯罪,而其行为又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具体说来,即在本法条文标有“致人重伤”、“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等字样的犯罪,应当按照本法各该条的规定,定罪量刑,不再适用本条的规定。例如,放火、决水、爆炸、投毒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115条定罪量刑;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致使被害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6条定罪量刑;非法拘禁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38条定罪量刑;抢劫致人重伤的,按本法第263条定罪量刑。
  
  三、知识延伸:故意伤害的认定
  
  1、故意伤害罪的形态
  
  故意轻微伤害的,不存在犯罪未遂问题,即行为人主观上只想造成轻微伤结果,而实际上未造成或造成轻微伤结果的,不以犯罪论处。伤害意图非常明显,且已经着手实行伤害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应按故意伤害(未遂)论处。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
  
  基于他人承诺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综上所述,对于人身故意伤害一般都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实际会根据故意伤害造成被害者受伤严重程度来确定,如果致人重伤的会判处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但如果造成他人死亡的会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女员工三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
      一、女员工三期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是多少?女员工三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如果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可主张用人单位赔偿劳动合同......


·坐无证驾驶的车会怎么样
      坐在无证驾驶车上的乘客,以批评教育为主。但是无证驾驶的司机会被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无证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


·因要货款伤人要判多少年
      涉嫌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打离婚官司举证期限是多少天
      离婚诉讼的举证期限,是指离婚诉讼当事人向人民法院履行提供证据责任的期间,在举证期限内,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离婚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
      常见的商品房买卖纠纷有几种在商品房买卖的过程中,作为购房者应当足够的小心注意,这样才能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可能性,而现实中买卖商品房也是很......


·法院对拐卖儿童怎么惩罚?
      法院对拐卖儿童怎么惩罚?要看具体案情,法院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动机、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是否累犯、有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情节,以及当事人的认......


·行政诉讼主要证据都?
      行政诉讼主要证据都有哪些一、行政诉讼主要证据都有哪些行政诉讼中的证据有以下几种:1、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所记录或表示的、以证明待证事......


·抵押回执他项权证的概念是什么
      关于不动产的抵押登记在办理完毕了以后会给我们出具相关的证书,现在人们比较有机会能够接触到的他项权证应该就是土地和房屋这两种了。当然了,我们也......


·江苏抚养权问题有哪些规定?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的离婚率逐年增高。法定登记结婚的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时常常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很多人不清楚离婚时子女抚养权问......


·依法被监视居住要通知家属么
      依法被监视居住需要通知家属吗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什么是债权债务向消灭?
      债务问题一直是一个较为敏感的问题。在进行借款或是债务交易活动的同时,一般会签订相关的借据以避免日后可能会产生的债务问题。有些时候,债务的所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