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先过户后写遗嘱有用吗?

先过户后写遗嘱有用吗?已经过户的房产,就不是立遗嘱人的财产了,不可以立遗嘱进行处分。立遗嘱人只能对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立遗嘱处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二、遗嘱的效果遗嘱的不生效,是指于遗嘱人死亡时,其所立遗嘱虽然不违法,但却不发生法律效力,即不能执行。遗嘱的不生效与遗嘱的无效,既有不同,又有相似之处。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遗嘱的无效是因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不能发生效力,遗嘱的不生效则并非因遗嘱违法。二者的相似之处在于:被继承人的遗嘱不能执行,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无效,是指遗嘱因不符合法律的要求而不发生法律效力。遗嘱只要不符合遗嘱有效条件之一,就是不应发生法律后果的无效遗嘱。但民法典特别强调下述几种遗嘱无效: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属于无遗嘱能力的人,不具有以遗嘱处分其财产的资格。因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即使于死亡之前已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所立的遗嘱也仍是无效的,而不能随其具有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而有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于设立遗嘱后被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原设立的遗嘱仍可有效,但其对原设立遗嘱变更或撤回的,遗嘱的变更或撤回无效。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所谓受胁迫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受到他人非法的威胁、要挟,为避免自己或亲人的财产或生命健康遭受侵害违心地做出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反的遗嘱。所谓受欺骗所立的遗嘱,是指遗嘱人因受他人的故意歪曲的虚假的行为或者言词的错误导向下而产生错误的认识,做出了与自己的真实意愿不相符合的意思表示。胁迫、欺骗遗嘱人的人,既可以是继承人,也可以是继承人以外的人;既可以是因遗嘱人受胁迫、受欺骗所立的遗嘱得到利益的人,也可以是不会从遗嘱人的遗嘱中得到任何利益的人。综合上面所说的,写遗嘱是公民所拥有的权利,但写遗嘱也要认定好是否属于个人的财产,对于已经过户的房子再来进行立遗嘱,那么就要看实际的情况了,所以,自己的事情就一定要处理好,这样自己所立的遗嘱才能起到合法的效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作期间造成的工伤停工期待遇什么工作期间造成的工
      工作期间造成的工伤停工期待遇什么工作期间造成的工伤停工期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


·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怎么查交通违章
      交通违章罚款如何交,怎么查交通违章机动车驾驶者如果有违章行为,同时又被发现了的话,这个时候就要受到相应的处罚,具体包括罚款和扣分。对于其中的罚......


·没有辨认笔录就不能定罪了吗
      一、没有辨认笔录就不能定罪了吗?没有辨认笔录也是可以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


·无赃物抢劫罪会判刑吗?
      抢劫是为了将他人财物非法的据为己有的行为。然而在现代社会的案件中,许多都没能找到赃物,这时抢劫罪成立吗?赃物和抢劫罪之间具体关系是怎样的呢?......


·老人遗嘱房子如何直接继承
      老人遗嘱房子如何直接继承份遗嘱为准。公证员说,如果仅仅拿着一份遗嘱公证去要求过户,房屋登记部门不可能判断这是不是最终的遗嘱。因此,遗嘱受......


·城区旧房如何补办不动产权证
      旧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首先要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其中自然人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


·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
      非上市公司发行公司债券有哪些发行条件和发行程序?在社会市场中,上市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而非上市公司在资金短缺或者需要商业融资的时候也是可......


·盗窃罪与招摇撞骗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盗窃罪与招摇撞骗罪的主要区别是什么?(1)侵犯的客体不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因此规定在现行刑法典分则第五章侵犯财产罪中。......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
      集体土地使用权能更名么?我国农村的土地属于集体土地,村民要想使用集体土地修建厂房,就得拿到集体土地使用权。在政府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上面,记......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
      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一、不可撤销的赠与合同包括什么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


·未成年人只有16岁还是童工吗
      未成年人只有16岁还是童工吗一、未成年人只有16岁还是童工吗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