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提供什么材料?

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提供什么材料?
  
  一、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提供什么材料?
  
  欺诈消费者的惩罚性赔偿提供存在着欺诈消费者的行为的一些具体的罪名,比如说购买相关的物品以及当时的录音材料或者视频材料的,在这种状况之下,是我们国家新的消费法当中所进行的规定,也就是按照三倍的赔偿金额来进行赔偿。在日常生活当中,消费者在我们国家是非常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如果有欺诈行为,要对消费者进行3倍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新消法消费欺诈3倍赔偿是获赔的最低限度。
  
  从立法目的来看,法定惩罚性赔偿仅是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低限度,而非消费者获得惩罚性赔偿的最高限度。
  
  倘若经营者与消费者明确约定更大力度的惩罚性赔偿条款,不违反立法本意。另外,基于契约自由的精神,经营者与消费者可自由约定高于法定倍数的惩罚性赔偿条款。如果商家拒绝按约赔偿,消费者可以向法院起诉主张权利。
  
  第五十五条规定,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包括哪些
  
  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商品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欺诈消费者行为:
  
  (一)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商品的;
  
  (二)采取虚假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使销售的商品份量不足的;
  
  (三)销售“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商品而谎称是正品的;
  
  (四)以虚假的“清仓价”、“甩卖价”、“最低价”、“优惠价”或者其他欺诈性价格表示销售商品的;
  
  (五)以虚假的商品说明、商品标准、实物样品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六)不以自己的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商品的;
  
  (七)采取雇佣他人等方式进行欺诈性的销售诱导的;
  
  (八)作虚假的现场演示和说明的;
  
  (九)利用广播、电视、电影、报刊等大众传播媒介对商品作虚假宣传的;
  
  (十)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
  
  (十一)利用邮购销售骗取价款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条件提供商品的;
  
  (十二)以虚假的“有奖销售”、“还本销售”等方式销售商品的;
  
  (十三)以其他虚假或者不正当手段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在日常生活当中,消费者是我们国家重要的一个群体,因为购买相关的物品的时候,都需要由消费者来带动我们国家经济的发展,所以对于消费者的一些具体情况是不能够有所隐瞒的,必须要诚信的引导消费者来进行购物,否则的话会有惩罚性赔偿。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具体的防高空坠物措施有哪些?
      在城市化快速推进的今天,高楼大厦也已经成为了我们日常见到的建筑物,但是面对防高空坠物措施有哪些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就让小编为你举个例子,从中高楼......


·绑架罪的认定
      (一)本罪的既遂与未遂和中止。    犯罪既遂是指某一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具体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实践中,有的人认为只要绑架......


·缓刑身份证状态是怎样的?
      缓刑身份证状态是怎样的?1、缓刑期间身份证的状态是正常的,是可以使用身份证的,只是要出差或者到外地需要使用身份证,需要到本地公安机关或者司法局......


·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一、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有哪些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转包、借用、转让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


·盗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是一种较为严重的刑事犯罪,其不仅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行为人还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但对......


·施工合同毁约协议怎么处理?
      施工合同毁约协议怎么处理?一、施工合同毁约协议怎么处理?施工合同毁约协议是可以到当地的法院来进行诉讼,具体的诉讼的方式如下所述。1、首先......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哪些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我国法律中规定的我国公司的两种形式,现实中成立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很多,毕竟股份公......


·借钱两万不承认可以报警吗
      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欠款不还,不属于警察管理范围,警察不能处理。但是,如果一方以借款名义诈......


·在我国未成年工是几岁,多大年龄是未成年工
      其实在很多国家都是有未成年工的,但未成年工与童工是有很大不同。在我国,允许用人单位招用未成年工,同时也是严格禁止单位招用童工。虽然您都知道未......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包含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包含哪些?非婚生子女,是在受胎期间或出生时,其父亲和母亲无婚姻关系的子女。由于法律上对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保护程度......


·因没有工作,没钱给抚养费怎么办?
      由于抚养关系是由身份关系而来的权利,不以离婚为条件,解除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对于在离婚后,没哟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是需要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