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离婚孩子抚养权还是监护权

离婚孩子抚养权还是监护权依法履行对孩子的监护人责任,是当父母的“底线”。许多家长朋友对“监护人”的称谓感到陌生,因为我们一般谈论的是孩子的抚养权争议,很少有监护权的争议,其实作为孩子的父母,双方就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这不仅是权利,也是义务。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和抚养人。r父母离婚,不代表子女和父母之间法定权利义务的终结。r《婚姻法》:r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r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r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r第二十三条 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未成年子女对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r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r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以上规定,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所以我们可以看出,离婚后还是孩子的监护人吗?这个问题基本可以打消疑虑了,无论是否还存在夫妻关系,双方均是孩子的监护人,对于孩子仍然是有着自己不可推卸的责任,另外小编要提醒各位有离婚意向的夫妻,为了孩子的幸福请不要轻易离婚,因为离婚对于孩子的打击很大。综上所述,在离婚当中孩子归一方的抚养权,而对于监护权,不管是否扶养在自己身边,父母都是子女的监护人,不管双方是否还是夫妻关系,其与子女的关系并不受到影响,依然对孩子承担法定权利义务。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未婚单身妇女犯重婚罪吗?
      一、未婚单身妇女犯重婚罪吗?被起诉的会受到法律惩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


·破产清算费用谁来支付?
      破产清算费用谁来支付?每一家公司的经营都涉及都很多的债权债务,如果公司因为各种问题宣布破产的,成立的破产清算小组就需要对公司的一些费用进行......


·入职8个月才签合同有什么后果?
      我国的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关于劳动合同签订的时间以及条件,劳动者在合理的期间内用人单位不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是要承担一定的法律后果的,因为劳动者的合......


·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
      共同犯罪贪污罪辩护词怎么写?刑事上诉状无罪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某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某家属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案被告人王某的一审辩......


·实习期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算工资应当及时结清
      实习期被公司辞退工资怎么算工资应当及时结清,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工作到哪天,工资应该支付到哪天。比如9月1日到20日......


·什么情况下离婚提出赔偿
      什么情况下离婚提出赔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网络名誉侵权的构成有哪些要件?
      网络名誉侵权的构成有哪些要件?一般可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1、须有传播散布之行为,即该行为需为第三人所知悉;2、侵害行为系针对特定人为之;3、传播内......


·原告申请移送管辖不服应该怎么办
      原告申请移送管辖不服应该怎么办如果不服法院裁定,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


·辞职报告需要注意什么格式?
      辞职报告需要注意什么格式?一、辞职报告需要注意什么格式1、辞职报告的写法有讲究。首先,写辞职报告并不是写辞职申请,申请是要双方达成一致才......


·财产继承有第三顺序继承人吗
      财产继承有第三顺序继承人吗没有,民法典中只有第二序位继承人。一般到了第二序位继承人就足够遗产的分配了,如果没有继承人的,死者生前可以留遗嘱指......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哪些?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包括哪些?证券法第十六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