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审理时发现诉讼标的超出级别管辖怎么办

审理时发现诉讼标的超出级别管辖怎么办
  
  一、审理时发现诉讼标的超出级别管辖怎么办
  
  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二、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以及其他各类案件之间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1.1第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诉法》)第17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例外情形,详见第1.2、1.3、4部分的内容。
  
  1.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民诉法》第18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其中,依据2015年2月4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的规定,重大涉外案件的判断标准包括:(1)争议标的额大、(2)案情复杂、(3)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以及(4)其他具有重大影响的情形。
  
  同时,依据《民诉法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包括:
  
  (1)专利纠纷案件由知识产权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的中级、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海事、海商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公益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4)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由省、直辖市、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也有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依据2015年4月30日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 [2] ,争议标的额达到较大的第一审案件,也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1.3高级、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案件
  
  第十九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综上所述,审理时发现诉讼标的超出级别管辖的会将案件移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一般应当移交给上级法院,反正不会是原来法院审理,诉讼标的超出,说明一个法院受理案件是有诉讼的标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手续具体是什么.离婚手续是怎样的
      离婚需要按正常程序办理离婚手续,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才能生效。那么,在法律实践中,夫妻离婚手续具体是什么?而在实际生活中,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


·商标注册续展转让流程是什么?
      商标注册续展转让流程是什么?商标转让流程适用《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


·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如果男方不同意怎么办我国法律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而另一方不同意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1、法院调解......


·管制怎样执行,什么部门执行管制?
      管制怎样执行?此时除了要知道犯罪分子被判管制之后在哪里执行外,同时还要搞清楚应该是谁来执行管制。在我国,管制是要轻于拘役的,毕竟管制是限制罪......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补偿款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补偿款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一)劳动仲裁申请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和证据清单。......


·接了电话就成了担保人吗?
      接了电话就成了担保人吗根据有关债权债务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下,为更好地维护债务关系,债务人应当提供合适的担保物或者担保人进行担保。此种行为也是......


·现代社会未婚先孕的情况已经变得非常常见了
      现代社会未婚先孕的情况已经变得非常常见了,但是有时候夫妻双方或者其中一方未达到法定年龄的情况下,是不能领取结婚证的,但是孩子也不能打掉,那么......


·债权凭证质押的条件是什么?
      债权凭证质押的条件是什么?一、债权凭证质押的条件我国《民法典》对债权质权没有作出一般规定。但理论界认为,由于我国民法典规定的权利质权的标......


·信用卡欠款三万元判刑几年
      信用卡欠款三万元判刑几年对于信用卡诈骗罪量刑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196条第1款的规定:1、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的,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婚姻法夫妻抚养义务是什么意思?
      民法典夫妻抚养义务是什么意思?民法典中是否规定了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


·注册资本的公司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
      注册资本的公司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一、注册资本的公司法的详细规定是什么?1、允许自主约定注册资本总额,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