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呼市社保局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呼市社保局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是: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一般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其中最常见的是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十年以内。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具有特殊性,对于什么条件的人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五条作了详细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劳动者,劳动者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一)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二)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初次分配工作的;(三)建设征地农转工人员初次分配工作的;(四)尚未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时,劳动者连续工龄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10年以内的。对于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适用于特殊行业,比如建筑业等,这种劳动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2.工作内容。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以获取劳动报酬的原因。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的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地点。这些内容要求规定得明确、具体,以便于遵照执行。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4.劳动报酬。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主要目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的数额或计算办法。劳动报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的期限和形式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等。5.社会保险。目前北京市执行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四项,其中前三项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6.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必须遵守的用人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劳动规则。7.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指劳动合同法律关系终结和撤销的条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就劳动合同的终止进行约定,当事人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一旦出现,劳动合同就会终止。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是指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所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为了保证劳动合同的履行,必须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有关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包括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劳动合同,以及违反约定或者法定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劳动合同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障劳务关系的正常处理,特别是劳动者的有关权利应当在劳动合同的保障范围内进行合法的认定,如果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则该劳动合同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具体情况应当包括上述规定的主要要素和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应予立案?
      您都知道贪污罪,但是很少有人知道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因此对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法律规定也是并不清楚的,比如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巨额财产来源不......


·股东欠条公司盖章债务由公司承担吗
      股东欠条公司盖章债务由公司承担吗?1、股东欠条公司盖章的情况下有可能是需要公司承担债务的,除非股东滥用法人地位,股东个人的债务公司是没有偿还义......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 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要是肇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轻伤怎么处罚在发生了交通肇事之后,要是肇事者害怕承担法律责任,因而由逃逸行为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要比留在现场积极配合处理的处......


·对于民事诉讼状中第三人是什么
      对于民事诉讼状中第三人是什么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老年人监护人协议范本的内容是什么?
      老年人监护人协议范本的内容是什么?1、甲方:2、乙方:3、抚养费乙方每月给子女生活费__________(建议__________元),每季给______次。第一次付款日为......


·知识产权保护的内容有哪些
      1、立法保护。即指国家通过立法赋予民事主体对其知识财产和相关的精神利益享有知识产权,并予以法律拘束力的一种保护。2、行政保护。即指国家行政机关......


·间接证据举例出的特点有哪些
      间接证据举例出的特点有哪些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往往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当事人的言论。证据一般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两种。直接证据很容易明白。那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若干问题规定三内容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0年12......


·工伤申报的程序是怎样的?
      工伤申报的程序是怎样的?进行工伤申报,其实也就是对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的人身损害情况作出认定,看是否属于工伤范畴,这样才能知道接下来该怎么......


·女方怀孕了夫妻是否可以离婚
      女方怀孕了夫妻是否可以离婚我国《婚姻法》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或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


·专利诉讼合同签订地起诉如何选择?需要注意什么?
      在科技高度发达的如今,各种高科技或者是创新的技术或者是某些小发明都慢慢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出现。有些是各种科学家研究出来的杰作,有些是某个工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