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车祸工伤索要误工费还可以吗?

车祸工伤索要误工费还可以吗?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二、误工费怎么计算?受害人的伤残构成伤残时,误工时间可以从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至定残前一天,需以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休假证明为准,且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时间需连续。否则,法院最终很难认定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时间,从而无法全部支持受害人的误工费请求:因此,受害人就诊时,无论是不需住院时的检查、治疗,还是出院后的复查,确需休假的,都要记得要求医院开具明确的休假证明,一般是一次休假7天。7天期满后复查伤情还需休假的,仍必须要求医生开具继续休假的证明。当然,如果是在住院治疗期间,就不需要单独的休假证明了。因为只要有住院凭条,住院期间就认定误工期间,无需受害人另行就误工时间再举证。误工费要有以前三个月的工资历证明,或者完税证明。而且是单位确实扣了工资。保险公司会有专门人审核的。综上所述,职工在上下班路上遭遇车祸,既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也可以向车祸责任方主张民事赔偿,这两者并不冲突,因此,索要误工费是合理的,职工要想拿到足额的误工费,就得提供真实有效的收入情况证据,比如工资证明,银行工资流水凭证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保证人的限制条件是什么?
      合同保证人的限制条件是什么一、合同保证人的限制条件是什么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某些组织不得担当保证人,或者只能在一定条件下担当保证人......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事项有哪些?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应注意事项有哪些?1、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在股权转让中,出让股权的主体应当是公司的股东,受让方可以是原公司的股东,也可以......


·产品质量形成的过程是怎么样的?
      产品质量形成的过程是怎么样的?(一)质量职能质量职能是指产品质量产生、形成和实现过程中全部活动的总和。质量职能所包括的各项活动,既有在企业......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吗
      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以不是股东吗?在公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须有一个代表公司法人行使权力的代表人,在对外签订各类合同协议参加各项活动、对内从事公......


·一、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
      一、法律规定十级工伤能赔多少钱?按实际情况来进行给予赔偿。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


·民事诉讼诉前保全的司法解释
      民事诉讼诉前保全的司法解释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可能会涉及到财产的问题,那么如果涉及到财产时应该怎么样处理?对此,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民事诉讼诉前财产......


·离婚了女方不给抚养费可以起诉吗?
      如果在离婚的时候通过协商或者法院判决,将孩子的抚养权给了男方的,那此时女方就需要支付抚养费给子女才行,这也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不过......


·现在有很多人报考公务员
      现在有很多人报考公务员,但因为公务员与国家工作挂钩,所以对报考人员的要求也很严格,尤其是在过政审的时候,有过违反规定的情况就会被视为政审不合......


·持枪故意伤害致他人重伤判刑多久
      该行为涉嫌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犯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本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


·借钱收条怎么写?
      借钱收条怎么写?生活中难免有急事会找他人借钱,当然,借钱免不了要写借钱收条来作为双方凭证。那么,借钱收条该如何写,需要注意哪些格式?有哪些注......


·如何解决补偿安置问题?
      如何解决补偿安置问题?一、如何解决补偿安置问题?拆迁补偿安置问题可以通过两种途径和方式予以解决: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