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惯偷数罪并罚怎么判刑?

惯偷数罪并罚怎么判刑?惯偷属于多次盗窃,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数额特别巨大,则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二、多次盗窃的标准怎么认定?所谓多次盗窃,应为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这一规定主要指三次以上盗窃累计数额仍达不到较大者。若在追溯期限内,多次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以“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的情形来定罪处罚。对于“多次”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犯罪故意的产生、犯罪行为实施的时间、地点等因素,客观分析、认定。对于行为人基于同一犯意在同一地点对多人、多户实施犯罪的,如在一次犯罪中对一栋居民楼房中的几户居民连续实施入户盗窃的,一般应认定为一次犯罪。三、盗窃财物价值怎么确定?1、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2、盗窃外币的,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者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未公布汇率中间价的外币,按照盗窃时境内银行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算成人民币,或者该货币在境内银行、国际外汇市场对美元汇率,与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中间价进行套算;3、盗窃电力、燃气、自来水等财物,盗窃数量能够查实的,按照查实的数量计算盗窃数额;盗窃数量无法查实的,以盗窃前六个月月均正常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盗窃前正常使用不足六个月的,按照正常使用期间的月均用量减去盗窃后计量仪表显示的月均用量推算盗窃数额;综上所述,现在有些盗窃分子是惯犯,被逮捕后查实有多次盗窃的犯罪记录,对于这种情况,法院判刑主要看盗窃数额、盗窃的方式手段、社会危害等,对于多次盗窃的,往往会酌情加重处罚。盗窃犯罪量刑起点是拘役,然后是有期徒刑乃至无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2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么判罚?
      20万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怎么判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国家工作人员的财产、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入,差额巨大......


·欠钱不还的消失的人怎么办?
      欠钱不还的消失的人怎么办?一、欠钱不还的消失的人怎么办?1.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向保证人主张债权2.向法院提起诉讼3.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


·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怎么要求的
      一、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怎么要求的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提起自诉的条件都包括了哪些
      对于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受害人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是刑事自诉。但公民提起刑事自诉的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才行,那到底提起自诉的条件都包括......


·股权转让印花税代扣规定
      股权转让印花税代扣规定一、股权转让印花税代扣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印花税实行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


·我国股票新三板是什么?
      我国股票新三板是什么意思?从轮船招商局发行我国历史上第一张股票开始,这种投资方式进入了中国人的视野,让中国人尝到了作为投资者的甜头,但风险......


·什么理由可以要抚养费增加?
      随着社会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孩子的抚养成本越来越高,特别是教育的长期投入是看不见的无底洞。对于离婚后由一方独自抚养的单亲家庭来说无疑更是压力......


·夫妻与子女财产分配怎么分
      夫妻与子女财产分配怎么分1、妻之间有书面约定的,按约定处理。2、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肇事撞死人全责拘留多久?
      肇事撞死人全责拘留多久?撞死人全责会被刑事拘留,最长是37天。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


·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吗?
      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吗?企业股东股份代持合法,股权代持主要存在以下三种法律关系,第一种是实际股东与名义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第二种是实际股东、名......


·房产要是立遗嘱怎么分配有遗嘱的情况下以遗嘱为准
      房产要是立遗嘱怎么分配有遗嘱的情况下以遗嘱为准,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继承人都可以继承财产,遗嘱指定继承人之外的人是无法分得房产的。二、据《民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