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婚姻法中离婚后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一、婚姻法中离婚后不要抚养费可以吗?
  
  可以,抚养子女是法定义务,支付子女抚养费是履行抚养子女义务的体现,作为义务支付抚养费肯定是必须的,但法律对此并没有强行规定,如果对方不需要给予抚养费的话,也是可以不给于抚养费的,但是对方是有权利随时要求给予抚养费的。
  
  不用支付子女抚养费主要是特殊情况下减免所致,减免父或母一方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两种:
  
  (1)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既有经济负担能力,又愿意独自承担全部抚育费;
  
  (2)给付义务的父或母因出现某种困难,确实无法或没有能力给付抚养费的,可以通过协议或判决,酌情减免给付数额。
  
  但减免是有条件的,一旦被减免方情况好转,有能力给予抚养费时,应依照原定数额给付。
  
  需要说明的是,免除抚育费,只是就抚养费而言,其教育子女的其他义务是不能被免除的,另一方不得以减免抚养费为由,限制或剥夺另一方探望子女等权利。
  
  二、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有多久?
  
  1、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超出18周岁,父母没有法定抚养义务,包括子女上大学期间的抚养费。但有两种情况例外。
  
  (1)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
  
  (2)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条件的
  
  2、除了抚养费的给付期限,确定抚养费数额还要参考以下因素:
  
  (1)支付抚养费的项目:
  
  《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
  
  (2)支付抚养费一方的收入水平:
  
  ①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②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③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因为所有的人都会在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费的这个问题上太过斤斤计较的,而且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人个人经济收入都非常的独立,凭借个人的能力完全可以很好的抚养了孩子。不过在不要抚养费的同时,当然也没有权利直接剥夺对方看望孩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哪些交通事故是不能“私了”的
      哪些交通事故是不能“私了”的道路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二)发生财产损失事故,......


·分居协议的内容包括哪些
      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诉讼之前,签订了书面的分居协议,就可以为分居事实的认定提供了证据上的支持。在生活中,夫妻双方要签订分居协议,就要先知道分居协......


·在我国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区别
      在我国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区别是什么?当代社会,对于很多普通老百姓来说明法的相关规定您多多少少都会知道一些但是却不是非常的清楚,又说我国出台......


·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需要准备哪些?
      许多人在协议离婚时都会选择进行公证,以免在离婚时或者离婚后对财产的权属问题产生纠纷。那么,在具体实践中,协议离婚公证资料都需要准备哪些呢?下......


·如何限制无期徒刑减刑
      虽然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也是可以进行减刑的,但我国法律中却对无期徒刑的减刑作出了限制。那究竟法律上面是如何限制无期......


·一、共同财产被查封财产分配协议还有效吗?
      一、共同财产被查封财产分配协议还有效吗?夫妻共同财产被法院查封的情况下财产分配协议还是有效的,只不过,由于共有财产处于法院查封的状态,财产分......


·无效婚姻与可撤销婚姻的区别是什么
      婚姻法中对现实生活出现的多种情况制定不同的处理方案,针对我国偏远地区的情况,出现无效婚姻的现象有很多,所以我们在婚姻状态中并不一定就是有效的......


·入室盗窃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
      一、入室盗窃犯罪中止的处罚是怎么规定的?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的特征:(一)中止的时间性中......


·车库网点无偿使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车库网点无偿使用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主要包括在车库网点无偿使用的过程中涉及到相关问题的认定,无偿合同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给予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


·北京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
      北京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一、北京办理结婚证需要什么手续1、受理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婚姻登记员监誓并签......


·欺诈合同的法律后果都?
      欺诈合同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在买卖关系中,其实很容易就出现了欺诈的情况,而在这个时候双方签订的合同自然也就会被认定为欺诈合同。结合我国《合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