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自己主动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一、自己主动离职可以领失业金吗?
  
  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保险管理条例规定:
  
  1,非因劳动者本人意愿
  
  
  2,劳动者在失业后有求职要求的
  
  
  3,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的。才可领取失业金。
  
  二、失业金的计算
  
  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乘领取的月份数
  
  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
  
  而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又分为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下面来分别说明。
  
  1、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失业人员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其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其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当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2、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计算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 计算。
  
  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0年以上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三、失业金的注意事项
  
  1月1日前,已经办理了领取一次性失业保险金手续的人员,不再补发。失业保险金调整后的标准:
  
  (一)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42元。
  
  (二)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9元。
  
  (三)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6元。
  
  (四)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23元。
  
  (五)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951元。
  
  (六)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842元发放。
  
  上大龄失业人员如果实现自谋职业,即使已经停缴社保费超过了6个月,上海市失业保险基金也将按月给予每月所缴社会保险费50%的补贴,补贴期限最长可达3年。
  
  综合上面所说的,离职是劳动者所允许的行为,但如果是自己自愿离职的,那么既不会产生经济的补偿同时也不能申请失业金,因为这是不符合条件的,所以,不同的情形劳动法的适用条款就会不一样,我们在处理的时候就要按实际的情况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包括哪些?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包括哪些?一、私募基金1、私募基金(PrivateFund)是私下或直接向特定群体募集的资金。与之对应的公募基金(PublicFund)是向社会大......


·审计抽逃出资账务处理应该怎样处罚
      一、审计抽逃出资账务处理应该怎样处罚刑法规定,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


·一、建设工程分包转包有什么区别?
      一、建设工程分包转包有什么区别?1、主体不同转包发生在总承包人和转承包人之间;分包则发生在总承包人与分包人之间。2、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


·正当防卫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


·如果结婚证丢失一本,还能办离婚吗
      可以的。民政部对此作了明确规定: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


·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点有哪些?
      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点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和强制执行的异同点有哪些?  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的共同点都是因当事人不履行法定义务所引起......


·工伤认定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
      工伤认定举证责任是如何分配的?在工伤认定中,举证责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与否;二是是否符合工伤的标准。其中劳......


·解决医疗纠纷的途径有哪些
      合法医疗纠纷的解决途径有:1、双方自行协商解决;2、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可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对符合医......


·不给抚养费可以通过法院追讨吗?
      不给抚养费可以通过法院追讨吗法院进入强制程序时,一般需要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申请。根据执行工作规定第十九条,对已发生法律效率的具有给付赡养费、......


·吉安交通违章费用是怎么计算的?
      吉安交通违章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吉安交通违章费用需要根据违法行为的不同而不同,在50-2000元以内。对于机动车违章查询方式主要有:1、到各市各区县交通......


·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最迟多久判刑?
      一、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最迟多久判刑?法律上并未规定批捕到判刑的具体时间,应当根据实际的案件审理情况而定。1、公安机关逮捕以后应当进行侦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