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类型的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
一、哪些类型的债务在离婚时需要共同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此可见,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是基于夫妻共同生活产生,或者该借贷财物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具体来说包括: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这里所说的为家庭共同生活是指所负债务应当是为了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家庭支出,类似为购房负担的债务。其不仅包括衣食住行,还包括教育投资。
2、婚前买房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债务应当转化为共同债务;
婚前购房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为一方个人财产,其所负债务应当是个人债务,但是当该房产或其变卖的财产转化成共同财产时,基于该房产的个人债务转化成共同债务。
3、从事生产经营所负债务;
夫妻生活中有以夫妻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也有以个人财产进行生产经营的,前一种所负债务当然为共同债务,后一种只要用于家庭生活,则生产经营中负担的债务就是夫妻共同债务。
4、因抚养子女或赡养负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6、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7、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8、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二、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有什么条件
认定夫妻共同债务,必须符合三个条件:
第一, 债务必须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始于婚姻关系生效,终于夫妻关系终止;
第二, 债的主体可以是夫妻双方也可以是夫妻中一方;
第三, 所付债务必须是为了家庭生活需要并用于家庭生活、生产经营。
大多数情况下,用于夫妻生活之间的债务,夫妻商定利用共同财产清还,共同财产不够时在分别承担份额。
夫妻在解除婚姻关系的同时,要求对属于共同所有的债务一并作出处理。此时原则上是由双方共同偿还,通常先由共同财产进行清偿,要是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则由夫妻协商清偿。而在不能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但是要注意,夫妻债务中如果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则就由夫妻一方个人承担偿还责任,对于另一方而言债权人没有向其追讨欠债的权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夫妻离婚后婚内房产如何分配
夫妻在缔结了婚姻关系后所购买的房产,我们都可以认为是属于婚内房产的,这样的房产多半也就是共同房产,因此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就需要进行分配。那么夫......
·逃票够多少拘留
如果逃票数额达到3000元及以上就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处罚金。如果存在多次逃票、拒不补票、在车站......
·一、残疾赔偿金会转化为遗产吗?
一、残疾赔偿金会转化为遗产吗?残疾赔偿金不会转化为遗产,这是由于残疾赔偿金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即权利随权利人生......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
工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如何处理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
·男方诉讼离婚有什么限制吗?
离婚时双方的事情,男方女方都有起诉离婚的权利,可是法律规定了在女方特定时期,男方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那到底男方诉讼离婚有怎样的限制呢?而在男方......
·刑事诉讼法又聋又哑的人犯罪是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诉讼法又聋又哑的人犯罪是怎么规定的?《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由于刑法规定对又......
·如何理解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
如何理解劳动争议仲裁前置程序?一、劳动仲裁1、概念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
·常见的结果加重犯情形具体有哪些?
常见的结果加重犯情形具体有哪些?一、常见的结果加重犯情形具体有哪些?常见的结果加重犯情形具体如下:1.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2.强奸致人重......
·信息公开复议决定书多久进行公布?
信息公开复议决定书多久进行公布?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存在着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有些行为是必须要先进行行政复议,才能够进行行政诉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