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驰名商标申请提交材料包括哪些

驰名商标认定申请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一)证明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知晓程度的有关材料;(二)证明该商标使用持续时间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使用、注册的历史和范围的有关材料;(三)证明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的有关材料,包括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的方式、地域范围、宣传媒体的种类以及广告投放量等有关材料;(四)证明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记录的有关材料,包括该商标曾在中国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有关材料;(五)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证据材料,包括使用该商标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产量、销售量、销售收入、利税、销售区域等有关材料。二、申请驰名商标的受理程序1、在商标管理工作中收到保护驰名商标的申请后,对案件属于《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的,应予受理;对认为不属于该情形的,应当依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出处理;2、对属于《中商标法》第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案件,应当自受理当事人请求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案件材料报送省级工商局(再由省级工商局报送国家商标局);3、对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的,应根据商标法第十三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对案件作出处理;4、对当事人要求工商局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保护其商标,且提供了该商标曾被我国有关主管机关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记录的案件,如果该案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基本相同,且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无异议,或者虽有异议,但不能提供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工商局可以依据该保护记录的结论,对案件作出裁定或者处理。但是,如果所受理的案件与已被作为驰名商标予以保护的案件的保护范围不同,或者对方当事人对该商标驰名有异议,且提供了该商标不驰名的证据材料的,应当按上述程序报请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认定。当事人提出申请驰名商标的申请,需要满足《商标法》第13条中规定的情形才行。若发现并不满足法定情形的,可以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作出相应的处理。而结合新《商标法》中的要求,认定驰名商标,需要考虑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以及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等因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果是重婚罪要怎么辩护?
      一、如果是重婚罪要怎么辩护?1、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律师作为辩护人做无罪辩护的,要对案件的案情有所了解,然后收集当事人无罪的证据,再出......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
      建筑工程审计内容有哪些?建筑工程审计内容(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


·新婚姻法第三者赔偿的有关规定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婚姻法》将废止。您对于《民法典》并不是很陌生,这和结婚的夫妻有着很大的关系的,您所涉及到的结婚......


·法律中盗墓罪定义是什么?
      一、法律中盗墓罪定义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是指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


·烟台海阳土征地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海阳市的常住人口数量也是非常多的,目前海阳市政府也投入了很大的精力和财力致力于发展本市的城乡面貌建设,根据海阳目前公布的有可能会征收的土地的......


·宅基地可以继承他人吗?
      一、宅基地可以继承他人吗?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得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村民个人所有,是可以被继承的。宅基地是农民集体财产,村民个人......


·一、科普公务员能不能随时辞职?
      一、科普公务员能不能随时辞职?不可以随时辞职,公务员辞职应当按照公务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另外,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院委托笔迹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法院委托笔迹鉴定费用由谁承担?一、法院委托笔迹鉴定费用由谁承担?谁申请谁先垫付,最终由败诉方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


·刑法规定犯罪预备判实刑吗
      刑法规定犯罪预备判实刑吗?犯罪预备也有可能判实刑,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预备的成立条件有:1、行为人主观上具......


·代理注册商标公司抢注该怎么办
      代理注册商标公司抢注该怎么办在遇到被代理注册商标公司抢注的情形时,可以按照商标抢注的相关诉讼程序来,首先要将自己委托给代理注册公司的相关文件......


·女员工三期还要辞退怎么赔偿?
      女员工三期还要辞退怎么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