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债务依法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

什么债务依法应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1.夫妻一方的婚前债务。如夫妻一方为购置房屋等财产负担的债务,该房屋没有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2.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没有扶养义务人所负担的债务。3.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生产或者经营活动所负债务,且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的。4.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5.夫妻双方依法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夫妻双方将本属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约定由一方负担的,可以视为夫妻个人债务。这种约定原则上不对债权人产生对抗效力,除非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或者事后追认该约定。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所负债务。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包括夫妻一方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二、个人债务怎么变为共同债务对于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问题,《婚姻法》没有规定,但最高法院的《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有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房屋等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为购置财物借款所负债务,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的有以下几种类型: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可以转化婚后共同债务;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要时,可以转化为婚后共同债务;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时,该房屋供夫妻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夫妻个人债务不见得就一定产生于结婚之前,也就是说在结婚之前,其实产生的债务也有可能属于个人债务,而不一定就是夫妻共同债务。但是,也需要注意个人债务变为共同债务的情况,通常,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的负债,确实也用于了家庭共同生活,同时负债在合理范围内的,那么可以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死刑需要上报法院吗
      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上报并核准。死刑复核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报请对死刑有核准权的人民法院审查核准应遵守的步骤、方式和方法,它是一种......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书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以及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书,协议的内容在签订之前就需要好好仔细的阅读,首先最重要的就是日期的期限,所以这里我们有一个问题就是劳......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共有吗
      离婚后抚养权可以共有吗根据婚姻法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所以,离婚后孩子共同抚养是可以的。......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管理办法我们知道,如果涉及到债券的交易、转让等等,国家对此有一套详细的办法规定。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


·什么是公司解散?
      什么是公司解散?一、什么是公司解散?公司解散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因公司章程或者法定事由出现而停止公司的对外经营活动,并开始公司的清算,处......


·订立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形式,其必备条款有7项:1、劳动合同期限。法律规定合同期限分为三种:有固定期限,如1年期限、3年......


·行政案件回避的规定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案件回避的规定包括哪些内容一、行政案件回避的规定包括哪些内容《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


·3天入职焦虑的解决办法有哪些?
      入职焦虑症,相信很多新入职的职场人都出现过,为适应新的工作环境,学习新的工作技能,处理好新环境下的人际关系和得到和同事的认可,往往出现情绪不......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


·未满十八工伤不能报吗,有哪些规定
      未满十八工伤不能报吗,有哪些规定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员工可以参加工伤保险。根据我国法律法规规定,在我国禁止使用16周岁以下的童工,但已满16周......


·隐名股东怎么清退进行办理
      隐名股东怎么清退进行办理一般来说,投资早期类项目,投资人主要靠老股转让或被并购方式退出。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