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军转干部辞退待遇和保险怎么算?

军转干部辞退待遇和保险怎么算?
  
  一、军转干部辞退待遇和保险怎么算?
  
  军转干部辞退待遇和保险应当继续的来进行一个缴纳,通常情况下在之前军队你工作的时间的话都是算作是工龄的,日后发放养老金的时候都计算在内,当然在日后的工作当中,工作单位也需要为他继续来缴纳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了国家法律规定的内容以外,还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行约定的其他条款。小编在这里为您整理的是国家法律规定的福利待遇。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7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所以劳动合同中的福利待遇包括:
  
  1、工作时间与休假
  
  (1)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2)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3)用人单位在法定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4)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5)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6)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劳动者支付加班工资。
  
  (7)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工资
  
  (1)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2)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3)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4)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3、保险福利
  
  (1)国家发展社会保险,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劳动者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4)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二、特殊保护
  
  《劳动法》将处在劳动关系较为弱势的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作为特殊保护的对象。
  
  1、女职工
  
  (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
  
  (5)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2、未成年工
  
  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岁未满18岁的劳动者。
  
  (1)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2)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综上所述,在劳动合同法当中,是比较侧重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特别是妇女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果用人单位拒绝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话,是违法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但是不要再用人单位的忽悠下就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日常生活当中确实有一些人员考取了军校,那么在军校过程当中,它是可以学习到相关的知识的,对于国家来说,培养了这样的一种军队人才是需要在军队内部来进行一个服役,服役满之后是可以到地方来进行一个转业的,当然他的一个劳动社会保险制度也是需要保障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解
      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解一、车祸后什么时候可以申请调解按照规定,损害赔偿的调解申请时间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委托合同终止终止协议范本怎么写
      委托合同终止终止协议范本怎么写一、委托合同终止终止协议范本怎么写委托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设计单位:(以下简称“乙方”)由于合同细节磋......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律后果包括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法律后果包括什么(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依据《民法通则》第135条和第138条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土地办公用途使用年限是多少年
      土地办公用途使用年限是多少年土地性质的分类: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


·全责不负责怎么处理:1.我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
      全责不负责怎么处理:1.我国有着比较明确的规定,在交警认定责任事故之后,双方应当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如果赔偿可以协商的话,就可以使用自己的资金......


·投标有效期多长合适,违约如何处理
      投标有效期多长合适,违约如何处理相信许多人都不知道投标什么意思,更不知道投标的有效期是多长。投标是需要根据一定的法律规定进行操作的,不能违反......


·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的情况下签订的书面协议,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当事人双方也应就房屋买卖过程中的相关事项进行协商,签订协议。那么北京市房屋买卖合......


·法庭上离婚怎么提出赔偿 一、法庭上离婚怎么提出赔偿?
      法庭上离婚怎么提出赔偿一、法庭上离婚怎么提出赔偿?应该在离婚诉讼状中提出离婚赔偿,起诉时没有提出离婚赔偿的,开庭后也能增加诉讼请求。《最......


·农村政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现在的农村与之前几十年代的农村相比,变化非常的大,现在每家每户基本都是洋楼,之前土楼建筑已经越来越少了,并且,偶尔会有政府开发什么项目,所以......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包括了哪些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包括了哪些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采用如下方法:(1)实物分割。即财物可以分割的情况下......


·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都需要什么?
      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都需要什么?一、贫困户申请法律援助都需要什么1.身份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或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如暂住证);2.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