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一、关于国有独资公司怎么招开股东会?
1、召集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依照公司法规定负责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或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会议的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
无记名股票持有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五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于公司。
3、临时提案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内容应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的事项。股东大会不得对上述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4、表决与通过
股东大会的表决可以采用会议表决方式,但表决时要求:
(1)要有代表已发行股份多数的股东出席会议,即出席会议的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总数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一半以上;
(2)要有出席会议的多数股东表决同意,即同意的表决权数占出席会议的表决权总数的一半以上;第三,股东表决的基础是股票数量。每股一票,而不是每个股东一票。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会议记录
股东大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主持人、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会议记录应当与出席股东的签名册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一并保存。
6、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
(1)股东出席股东大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2)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
(3)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
(4)企业集团法律问题也应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股东大会原则上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会议召开前的充分时间内传送给每位有表决权的股东。
(5)股东大会的出席人一般应是股东本人。股东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委托时应出具委托书,一个股东只能委托一个代理人,但是一个代理人可以同时接受多个委托人的委托,代他们行使权力。
有关国有独资公司召开股东会的相关情况在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咨询办理,具体情况下如果涉及到重要的公司事项的处理和认定的,则必须通过股东大会来进行表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个人向单位行贿如何处理?
一、个人向单位行贿如何处理?个人向单位行贿的处理方式是按照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进行处罚,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
·平行进口与商标侵权冲突吗?
平行进口与商标侵权冲突吗?商标不仅具有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标志作用,它还体现了凝聚在商品之上的商誉。即使是同一商标所有权人,其在各国的商标所享......
·补充侦查对公安机关要求的时间是多久?
补充侦查对公安机关要求的时间是多久?《刑事诉讼法》第17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
·非单位犯罪情形有哪些?
就犯罪主体来说,有单位犯罪和个人犯罪两种。个人犯罪,从字面上看,犯罪主体就是一个人;而单位犯罪则是公司或者企业一个单位所犯下的罪。对于单位犯罪......
·离婚司法解释抚养费怎么计算
离婚率普遍增高的今天,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也日益突出。社会中不少离婚后夫妻因为抚养费的问题一直纠缠不清,关系紧张。到底要怎么解决抚养费的各种问题......
·经济犯暴力犯罪关押在一起吗?
经济犯暴力犯罪关押在一起吗?不会关押在一起的,按照技术装备、警力、安全防护设施等,分为低度戒备监狱、中度戒备监狱、高度戒备监狱。我国监狱关押犯......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
农村在荒地可以建房子吗?农村荒地可以建房,但是要获得土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所建造的房,他们是可以拆除的,另外如果你家有住房,不符合再建房的......
·不能以超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吗?
不能以超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吗?一、不能以超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吗不能以超龄为由否定劳动关系。劳动法第十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并未对劳......
·一、法院离婚财产收费是怎么样的?
一、法院离婚财产收费是怎么样的?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
·最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是什么?
最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是什么?一、最新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流程(一)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如果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需要做的事情比较少,具体如下:......